CPI涨幅连续3个月超3.5% 低保对象即可获临时补贴
重庆百万低保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与物价上涨挂钩!昨日,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指出,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月度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3.5%(含)时启动联动机制,向在册保障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低保对象们,最关注的就是低保标准。市政府按照我市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年调整机制,市政府按照我市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长幅度同步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同时,还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月度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3.5%(含)时启动联动机制,向在册保障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当然,连续3个月回落至3.5%(不含)以下时中止联动机制,停止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值得一提的是,市政府还设立全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给予应急救助。
基金支付原则上为从急救之日起7日内急救所发生的费用,支付额度一般不超过1.5万元。救助对象确认、救助金支付办法由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牵头制定。
(责任编辑: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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