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钧老鼠仓获利140万 称行业对不能炒股心理抵触
原光大保德信基金基金经理钱钧“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一审于9月18日下午14时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开庭。记者在庭审现场获悉,钱钧涉嫌非法交易金额1.22亿余元,非法获利140.1692万元。而最初,钱钧的启动资金仅为一两百万元。
所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是指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罪与传统“老鼠仓”(指个人资金买入股票后,借机构资金拉抬股价后高位卖出)特征并不相同,但目前市场习惯将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罪统称为“老鼠仓”。
庭审当日,已取保候审的45岁钱钧由书记员从旁听席叫上法庭被告席就座。低着头缓慢步入法庭的钱钧,当日身穿领口洗得泛白的深紫色polo衫,黑色工装裤及运动鞋,鼻梁驾着眼镜,视线始终向下,并未抬头和任何人员交流。
钱钧的家属和同事未旁听庭审。当日旁听席4个人,3个记者,另外一个是牟旭东。庭审中,审判长提醒钱钧4-5次,要求其提高声音。
根据检方在庭审中提供的信息,2009年2月18日起,钱钧利用表兄弟戴元东(音)的账户,通过公司配发的笔记本电脑,前后两部手机,先于、同期或晚于其管理的(资料里的3只都是),对包括航天电器(行情,问诊)在内等135多只股票进行买卖操作,交易金额1.22亿余元,非法获利140.1692万元。 在此期间,钱钧老婆马佳(音)曾参与下单。 钱钧曾从戴元东的账户转出50万元,用于日常开销及家庭房贷还款。
公诉方表示,钱钧有自首情节。
钱钧在公诉人提问期间,为自己做“老鼠仓”辩解称,由于当时基金行业内对基金经理无法从事证券投资方面资格,存在抵触心里,当时大家普遍都这么做。
但上述陈述被审判长打断,称钱钧若需要陈述,在庭审辩论阶段再表达。公诉人驳斥后,钱钧后来再次表示,自己认为,基金从业人员不能从事证券投资的规定过于严苛。
进入庭审辩论阶段,钱钧直接委托律师辩护。
钱钧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但辩护律师对量刑提出了从轻发落,希望判处缓刑。 理由是,钱钧夫妇现在双双失业,2个孩子一个8岁,一个2013年11月刚出生,现在还在哺乳期间。
公诉人当场驳斥重轻发落请求应不予采纳。
钱钧在最后陈述时,承认自己违法操作是错误的,并转过头来称对“尊敬的记者朋友们”哽咽表示:“无法想象今天报道后,我8岁的女儿如何看待她的父亲,也恳请在场的媒体记者能尽可能的缩小报道篇幅。谢谢!”
当日庭审历时1小时03分,法院宣布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李乔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