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基金监管将严控流动性风险
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管理将升级。证券时报记者获悉,近期监管层召集多家基金公司举行内部讨论会,讨论修订《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并将于近期出台征求意见稿。
记者从多家基金公司确认,对比2004年出台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最大的变化在于提高对债券等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评级要求,严控货币基金流动性风险,对投资标的到期比例、负偏离容忍度都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提高信用评级要求
随着金融产品的推陈出新,10年前的《暂行规定》所限制的投资范围也需要拓宽。《征求意见稿》拟将“同业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纳入投资范围。其中,同业存单、银行承兑汇票要求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要求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
新规拟要求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主体评级不低于AA,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评级不低于AAA,并排除AA-及以下的短融作为货币基金的投资标的,AAA以下券种占比不得超过总资产的20%。
“旧版规定中,主要对投资标的的债项评级作出规定,新版添加了对主体评级的要求,双重评级要求主要是出于风险管控的考虑。”一位基金经理对记者表示。
针对清除低评级短融,中信证券固定收益研究主管邓海清认为,这对货币基金的资产配置并不会产生显著影响,此项规定属于预防性措施。“对已发布二季报的307家货币基金的统计分析表明,基金持有AA-级短融的比例并不大,且该比例在二季度下降,因此预计不会对资产配置产生太大影响。”他说。
流动性要求提升
新规严控货币基金流动性风险主要表现在两条规定:一是要求货币基金现金类及五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比例合计不低于10%;二是将货币基金的负偏离容忍度由之前的0.5%缩至0.25%,并取消对“正偏离超过0.25%时需要调整投资组合”的规定。
业内人士解释称,负偏离意味着基金资产组合的实际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即货币基金组合中的账面价格被高估,未来收益率下降的潜力较大。不过,一证券公司固定收益分析师表示,数据显示,二季度没有货币基金的负偏离超过0.25%,最大不过0.15%。
影响较大的则属上述第一条对投资标的到期比例的限制,邓海清认为,从对投资组合的规定来看,新规的意图在于加强对流动性的管控要求。虽然货币基金还未出现兑付危机,但未雨绸缪仍有必要。
此外,上述基金经理表示,新规还拟修改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的久期。《暂行办法》规定,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180天,新规拟将久期缩短至120天。记者了解到,这也是出于加强基金流动性的考虑,现存的货币市场基金产品久期一般都在120天以内。
对于新规可能产生的影响,多位基金经理表示,这对基金公司流动性管理提出更高要求。“货币基金的收益率在流动性监管需求增加和商业银行需求下降的情况下或进一步下降,三季度货币基金净赎回压力或进一步增大。”邓海清表示。
(责任编辑:李乔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