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觊觎基金绝对控股权
日前,有报道称,“证监会首次表示,境外资产管理公司将可持有中国内地基金公司的多数股权”,并将“适时逐步放宽外资持股比例限制”。
个人认为,如果境外资产管理公司期望在新设立的合资基金公司里占超过51%的股权,即绝对控股,理论上应没什么问题。甚至,将来让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独资基金管理公司,也未尝不可。
如果境外资产管理公司觊觎的是现有基金公司的股权,那就要区别看待,谨慎处置了。
股权变动历史及原因
2004年下半年,笔者曾经参与撰写过《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运作评估报告》,其核心内容包括: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从制度到流程到风控,对促进中国公募基金管理行业的规范化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从实际业绩看,合资公司并未表现出优秀的资产管理能力,无论是产品还是公司的业绩排名都未能整体领先。关于基金公司的股权问题,鉴于境外资产管理公司的实际贡献,且根据中国加入WTO时所做的相关承诺,我们建议,可准许外方在合资基金公司的股权从33%提高到49%。后来,几乎所有的境外机构都将其在合资基金公司的股权提高到49%。
两年后,外资方要求继续提高上述持股比例,为此,在全面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我们再次给出明确的政策建议:当年,让外方持股比例从33%调高到49%,一口气增加16个百分点是可以的;现在,再抬高至少2个百分点不可以。理由是:无论是在2004年、2005年的持续熊市行情里,还是在2006年、2007年的持续牛市行情里,合资基金公司均未显现出整体良好、领先的综合资产管理能力。另外,从当时市场情况看,很多合资公司的外方表现出明显“水土不服”的症状。
风险控制是短板
面对差强人意的业绩,外方股东纷纷强调其最大专长在于风险控制、制度建设、流程管理,以及规范运作。
真是如此吗?单看自2013年下半年以来的市场情况,我们可以惊讶地发现,不仅在老鼠仓涉案方面合资基金公司丝毫不落后,甚至在老鼠窝方面,它们更是独一无二。上海某资深合资基金公司主要高管均为外资背景,且十分稳定,自公司成立一直干到前不久,才有一位高管或因管理失职而离职。
就是这个合资基金公司,在外方高管的规范管理之下,一口气被抓到五个涉案老鼠仓人员,其中既有研究员,也有基金经理。合资基金公司在老鼠仓、老鼠窝事件中连连上榜,不甘落后,其之前所标榜的风控能力又在哪里?
投资者利益保护是首位
境外资产管理公司觊觎国内合资基金公司股权,主要是针对那些已经进入到正常运作状态,且有良好股权投资收益的大、中公司的股权,对小公司的股权,它们不仅不感兴趣,甚至还想甩卖,如纽银梅陇西部基金公司、道富基金公司的股权。
由于历史原因,中方早先能拿到基金公司牌照的股东,都是国内市场上实力非凡的大公司,如华夏、工银瑞信、嘉实、中银等。无论是中方股东,还是相关国资管理机构,有谁愿意把每年有稳定丰厚现金流回报的基金公司股权出让给外方?何况这些公司在中方人员的管理下,个个经营情况良好。
退一步说,万一被迫出让给外资,相关基金公司会大概率地从上到下调整管理层,进而引起公司经营的混乱,因为大家的履历、背景、知识、专业、信仰、理念等都有巨大的差别。这必然会影响基金公司的正常运作和基金的业绩,最终受害的还是广大持有人。
外资公司在境外存续良久,定有其成功之道。如果将来外资持股比例可超51%,希望不要发生在已有一定管理规模的老合资公司里,外资如果真有信心在中国财富管理市场大展宏图,何不新设一个能够控股的公司,或者尝试接手其他人不要的股权?
作者为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济安金信基金评价中心主任
(责任编辑:李乔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