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再出16条新政扶持小微企
“准入”门槛高,那就降门槛,放宽准入;融资难融资贵,就加大信贷倾斜,给予财政补贴;负担重了就减负,建立收费清单;发展空间不足,就完善平台扶持,减免房租;服务环境不好,就完善服务体系……
7月30日,针对小微企业发展遇到的5大问题,我市又出台了“新16条”扶持小微。
市政府新闻办昨天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智奎、市发改委副主任黄朝永、市工商局副局长陈文渝、市中小企业局局长尹华川等出席,发布并解读了相关的政策措施。
全市有44万个中小微企
据了解,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中小微企业户数达44万户,占全市企业总数的99%,其中小微企业43.2万户,比上一年末增加了4.2万户。从业人员突破590万。
今年上半年,全市中小微企业实现的增加值,在全市GDP的比重已升至36.9%,对全市GDP的增长贡献率更是高达47.3%,其中小微企业经济贡献占了60%以上。
虽然小微企业交出了不错的成绩单,但也面临发展难题:比如,小微企业在注册资本金额度、证照办理、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等方面的要求和限制较多,手续繁琐;其次,小微企业融资难是一个普遍现象,大多数小微企业因缺少抵押物、资信不高等,很难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而只能选择通过担保公司、小贷公司、民间供贷等获取融资,成本普遍偏高。此外,小微企业本来收入就不高,但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行政许可设计的中介服务费负担较重。
新16条条条是“干货”
面对小微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新16条涉及放宽市场准入、缓解融资难、减轻企业负担、拓展集聚发展空间、协力优化服务环境等五大方面,突出了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可以说,此次出台的新政,每一条都是实实在在的干货。”尹华川这样评价此次新政。
完善小微企业扶持新16条
缓解融资困难
放宽市场准入
针对小微企业“准入”门槛较高的问题,明确在全市范围内,小微企业执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和“先照后证”等制度:大力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进一步放宽小微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
积极鼓励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倾斜;对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融资性贷款收取的担保费率控制在规定标准内的给予财政补贴;健全微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建立市级小微企业产业发展引导基金。
减轻企业负担
对接国家相关创业扶持政策,调整民营经济转移支付使用方向,补助明确为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失业人员、军队复员人员等重点人群创业补助以及场地租金和贷款贴息等;市级微企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后续扶持;落实国家和市里的对吸纳登记失业高校贫困毕业生和招用本市特殊人群就业的小微企业就业社保扶持政策;落实对小微企业税收扶持政策;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对涉企的各类收费均实行目录清单制度。
拓展集聚发展空间
完善创业平台扶持政策,引导小微企业集聚发展,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楼宇产业园建设;对核心区和拓展区认定的楼宇产业园,根据其对市级财政贡献连续三年转移支付奖补给区县,用于支持产业园、创业基地及入驻企业发展;对重点楼宇产业园,按照市、区县两级财政补助和楼宇业主让利的“三个一点”支持方式,对入驻小微企业减免三年房租。
优化服务环境
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加大对主要为小微企业服务的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明确区县政府的主体责任以及市级相关部门的职责,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局面。
相关举措>
今后网上可完成工商登记
7月30日,市工商局结合“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推出了“将开发建设网上登记系统,工商登记在网上就能完成”等便利化措施,市工商局副局长陈文渝就“工商登记便利化”作了介绍。
陈文渝说,今年上半年,全市开展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使企业数量快速增长,投资获利明显增强,市场主体结构不断优化。
在落实八个方面共28项改革措施的同时,市工商局还将重点推进如下几项工作:除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外,不得将实缴注册资本作为准入条件,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验资报告等;全面推行“先照后证”制度改革;取消对行政审批项目的不合理限制等等,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
陈文渝说,市工商局将开发建设网上登记系统,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管理。
本版文/重庆晨报记者 罗强
(责任编辑:华青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