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标普500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博时标普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2年3月5日证监许可[2012]284号文核准募集,基金合同于2012年6月14日正式生效。根据基金管理人2013年12月27日刊登的《博时标普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博时标普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3年12月31日起转为博时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条款。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会对本招募说明书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为博时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目标ETF”或“博时标普500ETF”)的联接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会因为目标ETF份额净值等因素产生波动。博时标普500ETF主要跟踪美国市场的标普500指数,其投资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当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主要包括:美国市场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汇率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博时标普500ETF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博时标普500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与博时标普500ETF在投资方法、投资比例、交易方式等方面存在着联系和区别。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与目标ETF类似,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特征的开放式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6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6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6个月的最后1日。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6月1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4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基金的名称
博时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3.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投资于博时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4.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基金份额及标的指数成份股。基金在境内可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金融工具。此外,基金还可投资于全球证券市场中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在境外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与标的指数或标的指数成份股相关的普通股、优先股、存托凭证、公募基金、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结构性投资产品、银行存款、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债券(短期政府债券除外)、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5.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配置策略
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达到这一投资比例。此后,如因基金规模变化等因素导致基金不符合这一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将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调整。
本基金的风险控制目标是力争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二、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一)决策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标的指数的相关规定是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的决策依据。
(二)决策程序
研究、投资决策、组合构建、交易执行、投资绩效评估、组合监控与调整各环节的相互协调与配合,构成了本基金的投资管理程序。
1、研究。基金管理人的研究部依托公司整体研究平台,整合外部信息包括券商等外部研究力量的研究成果,开展标的指数跟踪、目标ETF业绩分析、联接基金套利分析、流动性分析、申购赎回资金流分析等工作,撰写研究报告,作为基金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2、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研究部提供的研究报告,定期或遇重大事件时临时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议,对相关事项做出决策。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做出基金投资管理的日常决策。
3、组合构建。结合研究报告,基金经理做出日常的组合构建、组合调整等决策,构建以目标ETF为主的投资组合。在追求跟踪误差最小化的前提下,基金经理可采取适当的方法,提高投资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控制投资风险。
4、交易执行。交易部负责本基金的具体交易执行,交易部同时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
5、投资绩效评估。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和不定期对本基金的投资绩效进行评估,并撰写相关的绩效评估报告,确认基金组合是否实现了投资预期,投资策略是否成功,并对基金组合误差的来源进行归因分析等。基金经理依据绩效评估报告总结或检讨以往的投资策略,如果需要,亦对投资组合进行相应的调整。
6、组合监控与调整。基金经理根据目标ETF流动性状况、基金申购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基金投资绩效评估结果等,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动态监控和调整。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根据环境的变化和基金实际投资的需要,有权对上述投资程序做出调整,并将调整内容在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招募说明书更新中予以公告。
6.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经人民币汇率调整的标的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活期存款税后利率×5%。
本基金标的指数变更的,业绩比较基准将随之变更。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投资情况和市场惯例调整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组成和权重,不需另行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品种。
8.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责任编辑:李乔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