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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用户接受高价服务 广电网络被责令整改

2014年07月03日 07:11    来源: 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因涉嫌价格违法,强迫用户接受高价服务,广电网络(600831,SH)及其西安分公司被陕西省物价局提醒告诫,责令整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陕西省物价局官网6月30日公示的《省物价局对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西安分公司涉嫌价格违法依法实施提醒告诫》(以下简称 《告诫》)显示,2014年4月以来,多起收视用户举报称,广电网络西安分公司不执行规定的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25元/月)收费标准,仅提供360元/年和更高收费标准的收视套餐及高清电视收费服务,强迫用户接受高价服务。

  广电网络董秘杨莎7月2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广电网络从未要求西安分公司这么做过,他们(分公司营业网点)可能是为了完成任务。

  未对广电网络作现金处罚

  针对2014年4月以来,收视用户多起举报,6月23日,陕西省物价局召集广电网络及西安分公司负责人,就用户举报强行收取收视套餐费等行为,依法对其提醒告诫。

  《告诫》称,2014年4月以来,广电网络西安分公司多数广电营业厅未在醒目位置公示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收费标准,且不再受理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办理业务。

  代替上述业务的,仅有每年360元和更高收费标准的收视套餐及高清电视收费服务,强迫用户接受高价服务。《告诫》显示,广电网络及其西安分公司的价格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反垄断法》和 《陕西省价格条例》的相关规定。

  对此,陕西省物价局要求广电网络及西安分公司于2014年7月15日前,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明确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收费标准。

  此外,陕西省物价局还要求禁止强制新装机用户办理高清电视收费或e+TV等套餐项目,所有收费项目由用户自由选择,禁止强制有线电视与宽带捆绑销售,并要求省广电96766客服电话的答复要符合《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全省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的通知》规定要求,以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为首要内容。

  杨莎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称,本次物价局并未对广电网络作现金处罚,广电网络已经要求全省网点进行整改,停止上述行为。

  分公司营业网点违规操作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上述广电网络涉强迫用户接受的高收费标准的收视套餐及高清电视收费服务,正是广电网络近年来推广的主要业务内容。

  广电网络在其2013年年报中称,2013年,广电网络在网数字电视主终端用户已达到467.4万户,其中在网付费节目终端达到205.8万户,几乎占到一半。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广电网络的官网上看到,广电网络推出的数字电视收费频道达45条,以体育频道为例,推出的数字电视收费频道就有8个,而各个频道又被打包成套餐推广。

  高清互动业务方面,广电网络2013年年报显示,得益于高清互动电视业务的推广和 “百日促销活动”的推进,公司收视费收入13.93亿元,较上年增加1.44亿元,属于2013年贡献收入增量最多板块。此外,2013年,广电网络主营业务的28.46%分布在陕南和陕北地区,71.54%分布在关中地区。本次举报的收视用户主要来自占比最大的关中地区。

  值得注意的是,陕西省物价局还要求,广电网络禁止强制有线电视与宽带捆绑销售。然而,2013年广电网络的个人宽带业务发展迅速,2013年激增个人宽带用户20.2万户,在线个人宽带用户达到40.5万户。

  行业的日新月异加速了广电网络行业的竞争。广电网络在年报中提及,2013年业务经营市场严峻,公司全力以赴抢占市场。

  杨莎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上述涉嫌违规行为,广电网络从来没有要求这么做过,可能他们(分公司营业网点)为了完成任务,才违规操作。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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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用户接受高价服务 广电网络被责令整改

2014-07-03 07:11 来源: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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