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减税是激活实体经济第一步
发展实体经济,政府的支持很重要,主要表现在给企业减税、免税。
近日,一项新举措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了极大支持。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国经济要有活力,要有竞争力,不仅需要“顶天立地”的大企业,更需要“铺天盖地”的小微企业。数据显示,我国小微企已经超过4000万家,其中包括3700多万家个体工商户,吸纳了2亿多人口就业。
实体经济的作用是任何经济形式都无法替代的,改革要在增强发展后劲和内生动力上下功夫,要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上多想办法。近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武汉考察时说:“工业化很重要,我们这么一个大国要强大,要靠实体经济,不能泡沫化。”实体经济是强国固本之基。这一判断在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再次得到印证。德国经济的强势表现,美国、英国等实施“再工业化”战略都是典型例证。调查显示,小微企业数量众多,就业人数多,是社会的毛细血管,渗透到方方面面。其中,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中小型民营科技企业占到80%以上。这意味着,只有越来越多的小微企业成长起来,我国的实体经济才会更加稳固,而减轻小微企业的税负是发展实体经济最见效的一条措施。
一是加快财税体制的改革,大规模地减税、减费、减负,使小微企业轻装上阵,让小微企业有利可图。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辜胜阻所言,“有人做过分析,说我们的小微企业结构性减税现在是300亿到500亿,这是不够的。我们如何从百亿级的减税上升到千亿级的减税,我觉得还应该把扶持三农的政策移植到小微企业上来,让小微企业轻装上阵。”
二是逐年扩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对小微企业变多项税为单一税。发展实体经济,政府的支持很重要,主要表现在给企业减税、免税。在香港,70%以上的中小企业都是不交税的,而在内地,不论企业是否赚钱都必须缴税。缴税之后,不少投资人都亏损了,即“税后亏损”。这种情况在发达国家是非常少见的。所以,发展实体经济,政府要舍得给企业减税、免税。尤其应在适当的时候,变“多项税”为“单一税”,即营业税、增值税等税收全部免除,只交企业所得税—企业盈利了缴税,不盈利不交税。发展小微企业,要“放水养鱼”,清理、规范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他费用,避免“竭泽而渔”。
(责任编辑:邢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