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基金实施基金网上直销认购费率优惠
为顺应市场需求,降低投资者交易费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4年3月24日起,对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认购旗下证券投资基金实施前端费率优惠。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开通时间
2014年3月24日起
二、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旗下处于募集期的证券投资基金
三、适用投资者范围:
具备合法基金投资资格,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开户的投资者。
四、适用业务范围
本公司发售的基金的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认购业务。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办理上述业务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五、费率优惠情况
1.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认购基金,根据投资者使用的不同资金方式及银行卡,在基金公告认购费率基础上实行不同的折扣优惠,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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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告认购费率指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发售公告中所载的原费率。
3.原认购费率大于0.6%的,优惠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低于0.6%;原认购费率小于、等于0.6%或适用固定认购费用的不享受费率优惠,按原认购费率执行。
4.如后续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新增支持银行卡,将另行公告。
5.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优惠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监管规定的要求进行公告。
6.本公告有关费率优惠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六、客户服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详情: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ocim.com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七、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本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1日
(责任编辑:康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