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疗价改:砍药品加成提服务费
作为大医改中的基础性改革部分,基层医疗机构改革起到重要铺垫作用。按照国务院对新医改的总体要求,须“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基本体系。”如果基层不强,这个服务体系的目标难以实现。
为解决上述问题,1月23日,北京市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药监局等多部门联合启动基层医疗新一轮细化改革。其关键在于,长期以来的医改顽疾,即医疗服务价格体系过高的桎梏有望打破。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北京市发改委委员、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处获悉,2013年,北京市发改委的有关部门、价格主管部门等已经对医疗服务价格方面进行了研究,且已经拿出具体意见。
医疗服务价改实质性动刀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卫生管理与政策中心主任蔡江南曾对记者直言,新医改推进了这么多年,医疗服务价格体系的调整未曾有实质性进展,甚至“扭曲”了医疗服务的真正价格。
此次北京市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明确将“价格改革”纳入其中。按照北京市政府办公厅的意见,在“积极推进医药价格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价格补偿机制”方面,将“加强医事服务费在本市各级医疗机构的整体设计和政策衔接,且将医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报销比例明显高于大医院”。
韩晓芳进一步透露,关于价格体系改革,未来的主要方向是持续“推进医药分开,要破除以药补医”。
韩晓芳表示,目前几家医院试点医事服务费还比较成功,试点成功以后还要推广,按照这个机制,在全市范围,包括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逐步地推进,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但是,北京目前的医疗服务价格中囊括了几千个项目,体量相对较大。“2013年发改委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已经对医疗服务价格方面进行研究,拿出具体意见,价格改革也会涉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未来最主要的大方向,就是挤掉不合理的药品、耗材价格水分,回归合理价格水平。”
如果今后的价格改革条件允许,北京市将更多地采用总量平衡的方式推进改革。所谓的总量平衡,是指把几个项目打在一起做一个服务包的方式,总体上总量平衡进行结构调整,也就是把药品加成的费用彻底拿掉以后补充服务费,相对使服务费得到合理的提高。
在韩晓芳看来,上述改革方式,即以医事服务费为案例的探索是“比较成功的改革思路”,按照总量平衡的大方向走下去,相对积极稳妥,能够在不增加患者经济负担的前提下,同时有利于保证医院不承担不该承担的改革成本。
除了价格体系的实质性 “动刀”,《每日经济新闻》在采访中获悉,医疗服务模式上亦有创新的制度安排,而在基层用药方面,2013年也有“一个比较大的动作”。
按人头付费之难
在医疗服务体系改革总体思路基础上,具体细则中值得关注的是,北京市专门针对医保支付改革作出创新探索。
北京大学中国卫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刘国恩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曾建言“虽然难度很大,但也要探索按人头测算付费”。
他认为,长期以来,总额预付作为支付方式改革最重要方面,仍有值得商榷之处,关键在于它的基础测算,而这正关乎医保费用的控制。
在推进总额预付过程中,确定其预付的基础不够科学,一直以来采取的办法是基于往年平均医保费用,作为当期,或者下一期财务费用标准,并确定以后的医疗服务补偿范围。
随着医改的深入,医保制度改革的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提升的空间也愈加开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掌握的信息,北京市正在探索按人头付费等医保支付方式,试图发挥基本医保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促进和调节作用。
在支付比例上,基本医保支付比例将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逐步建立起激励与约束并重的支付制度,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进而合理控制医药费用。
在收支两条线的管理上,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等原则,北京市将持续完善政府财政投入政策,“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及运行所需的经常性支出由政府核定并全额安排”。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医保处调研员孙德尧则对记者表示,“目前医保基金的运行安全平稳”,但“按人头付费如果目前一步到位还有难度”。
按人头付费也需一些基本条件,比如就医人员最好相对固定,方便统计测算,但是现在面临的主要问题在于就医人员流动性相对较大。
接下来,“将在西城试点全科医生改革,包括在进行的基层综合改革,等逐步把就医人员固定到社区时,按人头付费就有了更好的测算基础。”孙德尧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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