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可转存单启动能否实现?
近日,央行发布并实施《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存款类金融机构可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利率的同业存单。这是央行继开放贷款利率后,再次向存款利率市场化迈出实质性一步。
大额可转让存单被称之为“CD”,其实并不是新鲜产物,早在上世纪60年代,其在美国刚一出现时,就被认为是 “不亚于莱克星顿打响的美国独立战争第一枪”。早在1986年,交通银行、中国银行以及工商银行曾尝试发行CD。但是,由于利率和面额的双重优势使得CD成为当时的热门储种,大量储户提前支取定期存款以购买CD,出现了存款“大搬家”的情况。另一方面,由于法律和技术上的不完善,盗开和伪造银行存单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十分猖獗,最终于1997年4月,人民银行决定暂停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发行。从大额存单在国外的发起以及对其在中国发展历程的回顾,我们可以得到一些经验与教训:大额存单市场的发展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例如利率市场化必须达到一定的程度,必须有相关的法律和技术条件保障,以维持市场秩序。
如今,十几年过去了,中国入世后,金融机构逐渐开放。随着中国的金融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利率市场化也具备了初步的条件,重新发展大额存单市场的时机日益成熟,允许金融机构发行CD则重新被提上日程。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对CD的重新启动持乐观态度,他指出,1970年美联储允许90天之内的大额可转让的利率存单市场化,是美国利率市场化开始的标志。从实际效果来看,这些新产品的引入,吸引了流出银行体系的存款,重新强化了银行体系的中介能力。也有机构指出,若CD能得以推出,将意味着根据不同规模,定期存款亦能够实现差异化定价。也就是说,CD的推出将使这些大额存款客户有机会对银行要求更高的存款回报率,从而推动银行息差的下行。而对银行来说,CD是稳定的存款来源,而且比一般性的存款优势在于,大额可转让存单在到期之前可以在二级市场买卖,但不能提前兑付,对于银行而言,是锁定了一笔固定的存款,降低银行负债的波动性。
从各方面来看,重建大额存单市场是中国利率市场化的重要一步,但如何克服其过去在中国发展历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依然不能忽视,如果大额存单在利率上放开,真正能实现由投资者和银行通过市场机制定价,并且实现在大规模发行的基础上保证足够的市场流动性,那么在一定程度上,利率市场化改革才算取得突破。
(责任编辑:邢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