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要从三方面下手
股市上涨离不开投资者信心的支撑。积极的心态,坚定的信心,是股市上涨的推动力,信心比黄金更重要。而投资者信心的建立主要源于投资者保护制度的完善和投资者权益的有效实现。
近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优化上市公司投资者回报机制,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随后,19日,证监会主席肖钢明确表示,推动中小投资者维权及赔偿体制改革。对此,笔者认为,借着这股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政策东风,投资者信心也有望重塑,成为股市上涨的推动力。
长期以来,我国资本市场在制度设计中更多偏重于融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重视不够,形成了融资者强、投资者弱的失衡格局。与此同时,信息不对称、投资回报机制不健全、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维权渠道不畅等,都损害了中小投资者利益。
为此,监管部门也一直把保护投资者权益作为工作重点,特别是证监会主席肖钢上任以来,明确提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就是保护资本市场”,“要在全社会形成保护中小投资者的良好氛围,使中小投资者享受到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红利”。
尽管如此,投资者合法权益仍然没有得到卓有成效的保护。笔者认为,必须把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尽快落到实处,要做到保护有力,要从多方面开始着手。
首先,健全投资者回报机制,引导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所在板块、所处行业、上市年限、发展阶段等情况,引导公司制定差异化的分红政策,对持续、稳定现金分红的公司,探索建立适当扶持的制度安排。建立多元化投资者回报体系,完善股份回购制度,引导上市公司承诺在股价低于净资产情况下开展股份回购。丰富分红方式,探索上市公司进行股利分配时由股东自行决定选择新股或现金,尽快推出优先股制度。
其次,继续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处罚标准凸显“严刑峻法”。坚决查处欺诈发行、违法披露、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老鼠仓等严重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行为,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有效衔接,提高证券期货犯罪案件查处效率。
第三,引入集体诉讼制度,降低中小投资者维权成本。完善中小投资者赔偿制度,建立先行赔偿制度,督促违法责任主体主动赔偿中小投资者。引导市场各类经营主体建立自主性投资者救济机制,设立专项风险准备金,拓宽赔偿资金来源,方便中小投资者充分、及时、便捷地获得赔偿。
因此,要激发市场活力就必须旗帜鲜明地保护中小投资者,捍卫市场公平和平等的原则。(证券日报 安 宁)
(责任编辑: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