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上市公司应收账款激增
今年三季度以来,国内上市公司特别是中小公司应收账款不断上升,不少企业资金链紧张,下游客户之间拖欠货款或要求少付货款的现象正在增加,资金回笼难度越来越大。上世纪90年代,国内企业之间拖欠货款形成的连锁债务关系依然让人记忆犹新,而现今相似问题的重现,是否意味着新“三角债”卷土重来?
上市公司应收账款激增
国内上市公司披露的三季报,让应收账款激增这一事实再次显现,其中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应收账款上升尤为明显。
记者针对中小板和创业板市值超过百亿元的74家上市公司统计发现,截至2013年三季度末,超过八成公司应收账款较去年末上升,74家公司应收账款总额达到866.4亿元,较2012年末上升25%,有增速加快趋势,其中建筑工程、资源类、高端制造业成为应收账款激增的重灾区。
不少应收账款激增的上市公司在三季报中表示,应收账款大幅上升,主要是因为客户采用票据结算工程款或货款增加幅度较大。对此,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一位专家表示,实际上,用票据结算无非就是多了一种赊账的金融工具,可以有一定期间的赊账期限。
在回笼资金的过程中,由于赊账幅度的上升和期限的延长,上市公司处境愈发艰难。创业板上市公司通裕重工总经理孙铁光三季度时曾对记者说,下游客户收了货不给钱,催款催急了,对方就要求在已签订合同基础上扣掉3%至8%不等的货款。
让企业无奈的是,面对这样的情况还不能轻易起诉拖欠方,因为欠款的企业几乎都是下游大客户,一旦对簿公堂,以后就做不成生意了,这种企业间的债务行为渐成链条。“现在欠款很正常,也比较普遍,你欠我的,我欠他的,上世纪90年代的‘三角债’莫非又回来了?”一位上市公司高管感慨。
债务问题冲击信用环境
记者了解到,债务情况和企业在产业链中所处的位置有很大关系,在行业之间呈现很大的差异性。在最容易形成“三角债”的产业链上,大企业在原料、辅料供应中处于上游,大企业资金紧张,依附在它周围的中小企业就没有了源头活水,相互之间就开始欠账,原本处于弱势的中小企业,就成为“三角债务链”资金压力的主要承担者。上海亮硕光电科技CEO李华说:“很多工程项目的总包商对照明供应商欠款严重,不少中小企业就被‘拖死了’。”
与此同时,大企业受“三角债”影响有限,主要原因是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而且应收账款来源相对分散。而中小企业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往往对下游企业采取低首付的销售方式。这样一来,当下游企业需求出现问题时,客户回款相应减慢,企业面临的回款压力和坏账损失就大幅增加,最终使“三角债”沿着产业链向上游不断传递。
赛迪智库中小企业研究所副所长牟淑慧认为,“三角债”大量出现只是表面现象,反映出来的本质问题是社会信用的缺失,市场经济是诚信经济、法制经济,但目前部分企业抛弃了诚信。由于信用体制不健全,导致一个产业或一个地区“三角债”问题屡次出现。
解决问题要有新方法
陕西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裴成荣等学者认为,上世纪90年代那次“三角债”让人记忆犹新,从成因上看,那次“三角债”主要是由于当时央行紧缩银根导致货币流动性不足,企业资金短缺,而去年以来逐步凸显的新“三角债”的深层次原因,是经济形势复杂造成企业盈利能力下降,以及产能过剩的经济结构问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去年做出的《要高度警惕当前新的企业“三角债”问题》的报告认为,与上世纪90年代的“三角债”危机不同,此次各种类型企业均有涉及,且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更为严重;地方投融资平台和大型基建项目成为“三角债”的源头之一。
裴成荣认为,根据新的“三角债”特点,若要降低风险应该坚持市场化手段。对于一般企业之间的债务循环,特别是在产能过剩等传统行业之间循环的债务问题,政府“该放手的要放手”,即便是国有企业,也要考虑用市场化手段来间接处理。
除此之外,针对地方投融资平台和地方政府主导的大型基建项目也被卷入“三角债”的特点,专家认为可通过适当放宽地方政府发债等方式来弱化对银行贷款的依赖,所筹集资本可通过财政注资方式补充平台资本金。同时,还应约束地方举债行为和投资冲动,规范平台及利益相关者的投融资行为,避免债务链条的扩张。
(责任编辑:蒋诗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