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浩俊:国企改革须先改国资监管体系
据媒体报道,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称,目前正在认真准备国资国企改革方案,下一步,将在改制上市、兼并重组、项目投资等方面,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
全面深化和推进国企改革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而新一轮改革将全面向民资开放,引进民间资本,建立混合所有制企业,也是板上钉钉,不可逆转。
全面深化和推进国企改革,除了将注意力放在企业之外,国资监管如何改革,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因为,总结上一轮国企改革的经验和教训,如果国资监管工作跟不上改革的步伐,踩不上改革的节奏,不仅直接影响国企改革的进程,而且会出现一系列的矛盾和问题,影响改革效率与作用的发挥。更直接地说,国资监管改革应当比国企改革更要超前一步、领先一步。
毫无疑问,国资监管体系怎么改是要解决的首要问题。要知道,现行的国资监管体系,完全是按照国有企业的监管要求建立的。一定程度上,国资监管体系还带有比较明显的计划经济色彩。譬如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建立、经营者的选聘、薪酬的考核、员工收入的分配以及产权转让方式、股权流转办法等,都没有与市场完全接轨。特别是经营者的选聘和薪酬,基本是老一套的管理模式,甚至还对企业与经营者保留了行政级别。
所以,按照市场化要求对国企进行改革,就必须对监管体系进行改革,并在国企改革全面推开前就将相应的制度和规范制定好,将监管体系建立好。否则,就无法全面推进国企改革。即便改革了,也会出现严重的监管漏洞,使改革后的企业无法在规范状态下运转,甚至出现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的问题。
另一个需要加快改革步伐的是国资投资体系。虽然从表面看,国资投资体系改革可以稍缓一步,但实质上是慢不得、等不及的。因为如果国资投资体系改革不能同步推进、超前立制,将对国企改革的全面推进产生严重影响和制约。
要知道,投资体系是国企改革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事实上,现行的国有资产投资体系不仅难以适应市场要求。一方面,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主体,显然不能作为国有资产的直接投资人和所有者,而是经营者;另一方面,国资委作为政府的特设机构,其基本职能是监管,而不是投资,也不具备直接对企业投资的功能。因此,要解决国有资产的投资问题,也必须按照市场化要求,借鉴新加坡等国的经验,在国资委与企业之间,设立多个国有资产投资机构,具体负责国有资产的投资、分红和股权管理等,既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也不负责国有资产的监管,而只负责投资管理。
众所周知,我国在国有资产监管方面,并没有形成统一的体系。除国资委监管的国有资产之外,金融、保险、铁路、土地、林业等方面的国有资产,还分布在其他不同的部门,存在九龙治水的现象,这导致国有资产监管的办法和措施也不一样,执行的法律、法规各不相同。在这样的情况下,包括经营者管理、薪酬考核等,也都完全不一样。特别是薪酬管理,金融、保险等行业明显高于其他行业。
所以,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同时,如何将国有资产纳入到统一的管理轨道,建立统一的投资、考核和监管体系,是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尤其在法律体系建设方面,需要一部能够真正覆盖全部国有资产的法律。否则,将无法对国有资产实现全面监管,给国企改革留下隐患。
(责任编辑:魏京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