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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混战销售费率 监管层:不能低于成本搞恶性竞争

2013年09月05日 08:58    来源: 新华网    

  8月1日,修改后的《开放式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新规取消了原先对于基金销售费率的硬性管制,销售机构可以自主调整费率高低。近期管理层表态,基金销售费率调整的底线是不能低于成本搞恶性竞争

  随着新版《开放式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放开了对基金销售费率的硬性管制,基金公司及第三方销售机构对认(申/赎)购费率的打折活动也越来越多,有的费率已低于行业的四折优惠底线,甚至推出了“零费率概念”,基金销售费率或已出现恶性竞争的苗头。不过有消息称,在近期举行的基金业务培训会上,监管层表态,费率高低由基金公司自己定,但底线是不能打“低于成本”的价格战。

  业内人士也指出,在银行仍占销售大头的背景下,基金直销的降价需要考虑渠道伙伴等多重因素,价格战的空间有限。

  基金:你降我也降

  “XX基金官网直销申购费接近1折,这样做有违规风险吗?”

  近期,某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人士看到基金销售费率一降再降,有些坐不住了。他告诉记者,如果确认合规,他们将随即加入降价队伍。

  8月1日,修改后的《开放式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新规取消了原先对于基金销售费率的硬性管制,销售机构可以自主调整费率高低。

  一时间,为了抢占市场,基金公司直销、第三方销售机构纷纷在认(申/赎)购费率上打折让利,原先行业统一的4折优惠底线被一降再降。

  华安基金[微博]近日实施“赎回转认购”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借助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将获得认购费免费的优惠。

  所谓的“赎回转认购”,是指投资人在赎回货基时,赎回款项不回到银行账户而直接参与新基金的认购并免去认购费。在华安基金电子直销渠道持有公司旗下货基的投资者,登陆基金网上交易系统,使用“赎回转认购”功能认购处于募集期的新基金时,将不收取认购费。

  此前不久,某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发起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申赎基金的费用将由该机构通过电子货币的形式“补贴”,“补贴”的最高上限甚至高于机构销售基金所得佣金收入,“倒贴”卖基金成为该活动的一大“噱头”。

  管理层:降价不能低于成本

  上述基金公司、第三方机构的降价并非个案。目前已有十几家基金公司网上直销平台申购费率优惠幅度低于4折,多家第三方机构也在开展各种形式的费率优惠活动。

  不过业内人士担心,机构对于争夺市场的天然需求,有可能让这场降价潮隐藏恶性竞争的风险。

  对此,某第三方销售机构内部人士表示,在近期基金业协会举办的业务培训会上,管理层针对费率调整表态:调整多少由基金公司、销售机构自己决定,但底线是不能低于成本搞恶性竞争。

  “基金销售有些成本难以回避,包括后台系统投入、客服人力成本等等,管理层的意思是希望不要盲目压低价格,进行不可持续的恶性竞争。”该人士表示。

  事实上,即便是在销售新规中,也有限制打价格战的条文。新规第十四条指出,基金销售机构在基金销售活动中,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压低基金的收费水平;也不得采取抽奖、回扣或者送实物、保险、基金份额等方式销售基金。

  银行:你降价我下架

  不过,也有基金公司人士指出,这场价格战不会持续太久。

  在该人士看来,基金费率的行程受到市场制约,尤其是在银行仍然占据基金零售大头的背景下,基金单方面的降价还要看银行的“脸色”。

  事实上,传统上银行渠道垄断了基金零售的绝大部分市场,客户资料也都掌握在银行手中,基金公司相对被动;此波基金公司网上直销、第三方销售机构在费率方面的发力,意在掌握更多客户资料,从银行那里争得更多市场份额。

  “这让银行感觉到自己的地位正受到挑战。”该人士告诉记者:“渠道方面甚至暗示,基金公司‘降价’,银行就把产品‘下架’。”

  “所以看似热闹的价格战其实空间有限,砸钱赚吆喝也难以持续,‘过了头’营销成本难以负担,银行也会施加压力。”该人士表示。(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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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混战销售费率 监管层:不能低于成本搞恶性竞争

2013-09-05 08:58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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