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争锋:从“T+1”到“T+0”有多远
■ 本期嘉宾:
黄 嵩 北京大学金融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秘书长
赵锡军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
董登新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
李大霄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
编者按:
在光大“8·16”事件之后,T+0的重启出现转机。“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必要进一步抓紧研究论证T+0机制”的表态在资本市场激起了千层浪。8月30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正在积极研究“T+0”制度。对于T+0制度,证监会目前一直抱着积极研究、审慎决策的态度。
近年来,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以及在二级市场低迷等原因的推动下,恢复“T+0”交易制度又被屡次提及。那么,此次,“8·16”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能否成为T+0制度推出的契机?目前重启“T+0”的条件是否成熟?
话题一
时机是否成熟
成熟市场的机构投资者有两个标志。第一个标志是庞大的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标志是养老金,主要是剔除社保之后的私人养老金
目前,世界上主要股票市场普遍实行“T+0”制度。事实上,中国A股发展初期也实行“T+0”交易。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别于1992年5月和1993年11月取消“T+1”,实行“T+0”。但基于防范风险的考虑,1995年1月A股交易恢复“T+1”,并一直沿用至今。经过20年的发展,中国资本市场是否已经具备了恢复“T+0”的条件?
董登新:西方成熟市场以机构为主体,这类市场的特点是博弈更加均衡,股价估值也更理性。无论是空头、多头都处于相对均衡的状态。
中国资本市场则以散户为主,缺少机构投资者。尽管中国也有机构投资者,但这些机构投资者的操作风格更像一个大散户。
成熟市场的机构投资者有两个标志。第一个标志是庞大的证券投资基金。以美国为例,其证券投资基金净资产达到14万亿美元,与美国国内股票18万亿美元的总市值接近。而中国A股市场,截至2013年上半年,基金净资产只有3万多亿元,与A股市场21万亿元的总市值相比可以忽略不计。
第二个标志是养老金,主要是剔除社保之后的私人养老金。美国市场私人养老金的规模达到20万亿美元,已经超出股票总市值。
证券投资基金是典型组合投资者,投资周期长,追求稳健回报;养老金也是长期投资者,投资风格稳健,秉承价值投资。而这也构成了西方成熟市场的中流砥柱。
反观中国市场,波动性强,追涨杀跌,凸显着散户市场的特点。这也是A股市场不容易形成慢牛市,而频繁出现快牛慢熊的主要原因。
在散户市的格局下实行“T+0”交易机制,可能达不到预想效果。
李大霄:“T+0”制度出现过多次反复。投机过剩时,为了抑制投机采取“T+1”;市场交投不活跃,需要刺激时,则计划将“T+1”改为“T+0”。
当前市场题材股、绩差股风险积聚,但蓝筹股估值水平较低,可以考虑在蓝筹股中率先推出“T+0”。在蓝筹股上推行,与股指期货对应起来,可以激活蓝筹股。
黄嵩:当年就不应该取消“T+0”交易机制。中国股票市场发展的一个问题是监管部门和各种专家的“父爱主义”。所谓投资者教育、IPO核准、T+1制度,都是“过度父爱”的典型表现。
赵锡军:无论是“T+0”,还是“T+1”,只是一种交易制度而已。不论采用哪一种交易制度,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管约束,都会成为操纵市场的工具,这与交易制度本身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关键是管理层应当向投资者明确推出“T+0”制度到底是为了解决什么问题。现在市场有无必要急于推出这个机制,关键是看它能否有助于解决资本目前市场存在的核心问题。
话题二
利弊如何权衡
“T+0”交易机制可以增加交易频率。但市场低迷时,投资热情不会因为交易频率的变化所改变。投资者对市场信心也不会因可交易次数变多而提升。因此,决定资本市场趋势的关键因素还是经济宏观和微观的未来预期
“8·16”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爆发后,市场有观点呼吁应进一步抓紧研究论证股票“T+0”交易制度,以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8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回应8月16日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时称,期货市场实行“T+0”制度,股票市场上能够通过ETF申购赎回机制,间接实现“T+0”。个人散户因资金门槛等原因,缺乏“T+0”的风险对冲工具,在跟风买进后难以及时修正自己的错误。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体现市场公平性的角度,有必要进一步抓紧研究论证股票“T+0”交易制度。
但也有观点认为,“T+0”虽然可能活跃交易,但更可能加剧市场投机,中小投资者可能会遭受更多损失。那么,该如何看待“T+0”交易的利弊?
黄嵩:机构投资者和大型投资者可以通过期货市场或通过ETF申购赎回机制事实上实现“T+0”,而广大中小投资者只能“T+1”交易方式来获利,这之间显然存在不公平。
但这只是推出“T+0”制度的一个理由,即使不存在这种不公平性,也应该推出T+0制度。
至于实行T+0可能带来的波动。第一,如何定义投机,目前并没有明确的定义。当天卖出就叫投机?第二天卖出就不叫投机?
第二,投机就不好吗?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投机就能让中小投资者遭受更多损失?
推出“T+0”制度,让所有投资者,包括中小投资者多了一个选择,即当天可以把买入的股票卖出,多一个选择总比少一个选择好。
赵锡军:“T+0”曾被叫停,主要原因是该机制下市场波动很大,市场投机性很强。尽管现在市场环境有所变化,机构投资者比例有所增加,但仍是散户投资者为主的市场结构,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从投资者的角度讲,“T+0”制度并不会给投资者带来多大的帮助和好处,还不如降低交易成本帮助大。
“T+0”交易机制可以增加交易频率。但市场低迷时,投资热情不会因为交易频率的变化所改变。投资者对市场信心也不会因可交易次数变多而提升。因此,决定资本市场趋势的关键因素还是经济宏观和微观的未来预期。
要解决市场低迷问题,首先需要找到真正问题所在,否则会出现办法和问题不匹配的情况。交易频率和市场效率有关系,但是市场效率高是不是能够确实反映实体经济情况,这就很难说。
金融市场本质是服务于实体经济,交易制度也要围绕这个本质来设计。如果说制度变化跟反映实体经济没有联系,或关系较小,那么可以考虑先解决主要矛盾。中国资本市场目前以散户投资者为主,理性程度要差一些,“T+1”和涨停板制度都是帮助投资者能够控制买卖行为的手段。
李大霄:从制度公平的角度来看,监管机构应该为投资者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8·16事件”中,散户缺乏避险工具,损失惨重。机构投资者则利用股指期货“T+0”制度,免受损失或降低损失,这对普通投资者来说是不平等交易。从这个角度看,实施“T+0”有一定道理。
“T+0”机制的实行可以类比高考。高考给予全国学生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但是否能考上,则受个人能力和努力程度等多方面的因素决定。“T+0”机制也同样,实行这样的交易机制,保证每个人都能有参与竞争的机会,至于结果如何则受多方面因素的决定。资本市场本来就是博弈。
从历史经验来看,中国资本市场一直都是中小盘股表现较好,这与1.3亿庞大的股东数量显现出来的非专业投资群体特征有密切关系,因此,需要在机制上进行诱导,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的价值投资。
董登新:与20年前相比,现在中国资本市场和投资者的承受力都更强。实行“T+0”制度并不存在技术难度。不过,A股市场原本换手率就较高,投机性较强,散户处在弱势地位。而“T+0”交易制度下,信息和资金占据主导,机构投资者在信息和资金方面都具备优势,因此,实行“T+0”制度表面看是公平了,但是否能够改变中小投资者的弱势处境却有待商榷。
话题三
需迈过哪些槛
实施A股“T+0”交易,需要开展全面周密的准备工作,中国目前尚未形成理性投资、价值投资的氛围,且投资者以中小投资者为主,因此“T+0”交易的风险管理和监控制度建立尤为重要,相关制度设计需要强化
经过过去20年的发展,尤其是近几年的改革,中国的证券市场正在发生显著的变化。“T+0”制度若能恢复,面对新的市场环境,需要做哪些准备?
董登新:实施A股“T+0”交易,需要开展全面周密的准备工作,中国目前尚未形成理性投资、价值投资的氛围,且投资者以中小投资者为主,因此“T+0”交易的风险管理和监控制度建立尤为重要,相关制度设计需要强化。
培育机构投资者,引进国外机构投资者,监管机构已经意识到了中国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
此外,从制度上来说,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完善投融资体系。分散投资、分散融资,这些根本性的顶层设计改革正在逐步推进。
黄嵩:恢复“T+0”制度事实上没有任何障碍,如果有障碍,那也是监管部门和各种专家的“父爱主义”。“T+0”交易制度无论是在中国A股市场的推行,还是境外成熟运用效果,其均不存在法律和技术障碍,其推出不仅是顺应市场的一大举措,同时也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公平交易的重要手段,其总体对提高市场流动性和减少投资者亏损有一定意义。
李大霄:“T+0”实施前,需要区别对待。看看哪些是需要刺激的,哪些是投机过剩的。目前以创业板为代表的中小盘股市盈率达到50倍,不仅不应该刺激,反而要想办法降温。而蓝筹股只有10倍市盈率,很多龙头股票估值全球最低。比如,AH溢价指数一度跌破百点。因此,蓝筹股应先实施“T+0”。
蓝筹股“T+0”有利于价值发现。如果推出的话,蓝筹股的价值发现有利于恢复市场活力,是重要利好。蓝筹股推行“T+0”的思路能达到区别对待的目的,要对优质公司进行奖励,树立以优秀为荣的氛围。
除此之外,在税收方面可以考虑给予部分优惠。从韩国、中国台湾以及大陆A股市场的经验看,短期内,由于心理上的因素,“T+0”能大幅提升成交量。根据测算,实行T+0交易制度后,会给市场带来超过20%的增量交易,因此,在交易费和税收方面可以考虑减少10%。
T+0
是一种证券(或期货)交易制度。凡在证券(或期货)成交当天办理好证券(或期货)和价款清算交割手续的交易制度,就称为“T+0”交易。通俗说,就是当天买入的证券(或期货)在当天就可以卖出。T+0交易曾在中国证券市场实行过,因为它的投机性太大,为了保证证券市场的稳定,目前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和基金交易实行“T+1”的交易方式。即当日买进的,要到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出。同时,对资金仍然实行“T+0”,即当日回笼的资金马上可以使用。而上海期货交易所对钢材期货交易实行的是“T+0”的交易方式。
(责任编辑:邢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