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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稳步推进 释放改革红利助力转型升级

2013年08月16日 09:17    来源: CE.cn     记者 康博 实习生 王翔

  从2012年1月启动“营改增”试点以来,改革进度就一直超越市场的预期,而在今年5月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又决定自2013年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同步推开,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也将择机纳入“营改增”试点。

  在“营改增”试点再扩围的新形势下,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评价道:“一是去年按地区试点,今年按行业推开,标志着改革路径的优化;二是去年为‘雁阵排列’,今年‘一字推开’,表明改革方法的改变;三是去年仅在‘1+6’行业试点,今年增加试点行业,这是打造‘营改增’的‘1+6升级版’;四是由探索试点向力推、稳健转变,这是改革力度的加强。”

  “营改增”是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在近日举行的“从营改增看税制改革”座谈会上就表示,本次“营改增”扩围的意义主要有四点:一是减税、二是改制、三是激活、四是倒逼。

  从税制原理看,营业税具有“全额征税”的特点,存在着重复征税问题。而增值税则具有“层层抵扣”的特点,仅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的“增值部分”征税。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强企业发展能力,促进社会专业化分工,同时也能不断明确与完善现阶段的税制改革方向。根据市场的估算,本次扩围,将使企业减负约1200亿元。

  另外,增值税改革的逐步完善,先是从生产型的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现在将征税范围扩大到营业税征税行业,随着行业的不断扩大,最终覆盖生产和服务的全部环节,重复征税的税制安排将彻底成为历史,从而促进了税收体制的改革。

  而“营改增”的实施,也是推进制造业升级、解决服务业发展滞后问题的重要措施。通过打通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能够促进工业领域专业化分工,做大做强研发和营销,使产业层次从低端走向中高端;而且会促进一些研发、设计、营销等内部服务环节从主业剥离出来,成为效率更高的创新主体,实现主业更聚焦、辅业更专业。刘尚希还强调,对于中小微企业来说,“营改增”的效果比大企业更显著,它不仅可以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还会使其扩大就业,而对原来不想创业的人来说,则显著激发了创业的动力。这也意味着此次“营改增”将在利用市场机制来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方面取得创新和突破,长期以来靠政府行政手段主导微观经济发展的模式正在弱化。

  另外,随着“营改增”逐步覆盖全部地区全部行业,必然会倒逼财政体制改革。中国自1994年开始实施分税制改革,分税制改革增加了中央财政收入,其中营业税归地方,增值税由中央和地方按75:25的比例分成。如果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意味着地方财政收入减少。虽然试点方案明确规定,试点期间原归属地方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仍全部归属地方,但“营改增”毕竟是减税改革,“营改增”的扩围将倒逼中央和地方税收划分。刘尚希说,虽然今后如何对地方财政进行弥补目前还没有定论,但可以肯定的是,未来的税制将更加着眼于消费,着眼于城镇化这个大方向,并且推动税务部门向服务型方式转变。

  行业扩围与地区扩围并行 不断释放改革红利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今年扩大“营改增”试点的主要任务,包括扩大试点地区和扩大试点行业两个方面。随着试点的全面推开,一些企业暂时性出现的税负增加问题,将会大大缓解并逐步得到解决。这对处于当前经济转型升级阵痛期,实际困难增多、经营压力加大的中小微企业来说确实是场及时雨。

  从经济社会发展角度看,在当前形势下坚定推进“营改增”改革,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有利于促进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制造业主辅分离和转型升级,从而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从企业层面看,“营改增”强调和体现了税收中性原则,从而可以更好发挥市场对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促进企业改进经营方式、提高管理水平,这将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总的来看,“营改增”将助力优化经济结构,提升城镇化水平,提升中国企业的创新能力,推动中央和地方利益的合理分配。这项措施是用改革的思维和方法来处理当前中国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各种矛盾,是用市场化的手段来解决市场中的问题,是以改革的红利来释放经济的活力,“营改增”既是重大的改革举措,也是有效的发展措施。将“营改增”作为财税体制改革乃至全面改革的突破口,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通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不断释放改革红利,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深刻用意。(记者康博 实习生王翔)

  “营改增”定义及历史资料:

  “营改增”是指把现行征收营业税的行业和企业改为征收增值税,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物流辅助和鉴证咨询等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试点纳税人原享受的技术转让等营业税减免税政策,调整为增值税免税或即征即退;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试点纳税人原适用的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试点期间可以延续;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仍归属试点地区。

  按照国家规划,我国“营改增”分为三步走:第一步,在部分行业部分地区进行“营改增”试点。上海作为首个试点城市2012年1月1日已经正式启动“营改增”。第二步,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试点。按照7.25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这一阶段将在2013年开始,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交通运输业以及6个部分现代服务业率先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概率最大。第三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营改增”,也即消灭营业税。按照规划,最快有望在十二五(2011年-2015年)期间完成“营改增”。

    相关链接:“营改增”为中小微企业添活力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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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华青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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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6 09:17 来源:C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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