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强调:互联网金融需遵循相关规范
2013年07月22日 07:52
来源:
经济日报
何川
近期,活期宝、余额宝等创新互联网金融服务得到市场热捧。日前,当被问及是否会出台专门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时,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在活期宝、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服务中,基金销售机构需要执行投资人身份认证程序,核查投资人的投资资格。证监会2007年已经发布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要求基金销售机构在销售基金产品过程中,根据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把合适的产品销售给合适的投资人,随后在《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中也有相关规定。
该新闻发言人表示,目前一些相关法规已对基金销售业务的准入条件、行为规范、投资人服务、技术系统要求等进行了规定,基金销售机构通过互联网提供销售服务同样需要遵循相关规范。此外,为提升基金销售机构电子商务技术应用水平,证监会制定并发布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对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进行了专门规定。
(责任编辑:蒋诗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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