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金融机构网点已覆盖了全部县(市)和绝大多数乡镇,金融服务已覆盖全部乡镇。农村信用社承担了全国98.4%的乡镇金融服务空白和67.7%的乡镇金融机构空白覆盖任务
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27日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时指出,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初步形成了多层次、较完善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覆盖面不断扩大,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截至目前,金融机构网点已覆盖了全部县(市)和绝大多数乡镇,金融服务已覆盖全部乡镇。
多层次组织体系初成
尚福林在报告中指出,我国多层次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已基本形成。下一步将继续研究完善农村金融监管制度体系,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具体来说,在保持县域法人地位不变的前提下,继续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和组织形式改革;继续深化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引导其重点支持农村企业和县域发展;建立商业银行新设县域分支机构的信贷投放承诺制度作为机构准入的前置条件,稳步扩大现有县支行业务授权;研究完善农业发展银行改革方案,强化政策性职能,集中精力发展各类服务“三农”的政策性业务;稳妥培育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打造服务“三农”、专业化的农村小微银行。
农村信贷结构需优化
如今,广大农户在乡镇、在自己家门口享受金融服务带来的便捷,已成为了一件寻常事。涉农信贷的需求度也随之逐年上升。
尚福林说,要解决“农村信贷结构不平衡,局部供求矛盾突出”等问题,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银监会将优化涉农信贷投放结构,把信贷资源优先配置到农业产业链的前端领域,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科技开发以及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同时,优先向薄弱地区和薄弱环节配置金融资源,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支持力度,对暂不具备设立标准化网点条件的少数乡镇,不断优化多种形式的简易便民服务。
尚福林指出,下一步还将允许法律法规不禁止、产权归属清晰、价值评估合理的各类农村资产设置抵押;探索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培育资产评估等中介组织,鼓励地方政府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引导各类担保机构加大对“三农”的服务力度;探索发展农业产业链金融,大力推广农村微贷技术,引进城乡皆宜的金融产品;积极推动土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颁证、登记、流转等基础性工作,探索开展“三权”抵押试点。
政策扶持体系待健全
“目前来看,如何更大程度地提升农村金融扶持政策的协调性和合力是需要思考解决的问题。”尚福林表示,未来将健全完善农村金融政策扶持体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发挥好杠杆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向“三农”。
据悉,目前正在研究建立由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重点是系统梳理完善现有政策措施,加快建立导向明确、激励有效、约束严格、协调配套的长期化、制度化的农村金融政策扶持体系。
尚福林说,当前需要适时启动相关农村金融立法,通过成立专题工作小组,对制定《农村金融促进法》开展可行性研究,同时加快推动政策性银行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