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经理有“私”心 私募高管无“贼”胆
CFP图
产品究竟是私募公司在做,还是公募公司在做不再重要,重要的是去判断这些资产管理机构的能力,这就对理财机构的调研、深入研究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未来对于公募和私募来说,均是能力的竞争
公募基金经理似乎又多了一个离职理由,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法》6月1日起正式实施,私募基金可以发行公募基金产品。
近期,包括华夏基金、嘉实基金在内的老牌基金公司的基金经理赶在新基金法实施前离职,市场也将离职行为解读为“公募基金公司牌照优势消散,私募公募化为‘奔私’基金经理提供一定的发展天地。”
然而,据《国际金融报》记者调查,“公募奔私”只是一件看上去很美的事情。一方面,私募基金开展公募业务门槛不低,市场中仅有不足10家私募达标。另一方面,开展公募业务,成本高,投资回报期较长,对于“小本”经营的私募来说,风险颇高。据记者了解,截至目前,仅星石投资表示准备申请公募业务。
上海证券基金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代宏坤5月29日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短期内,新基金法放开公募业务的最大意义仅仅是‘放开’。”
公募奔私
明星经理相继离职
公募基金经理奔私非新鲜事,只是新基金法6月1日实施,基金业多项政策出现松动,因此近期高管频繁离职格外引发市场遐想。
消息显示,5月25日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刘文动因个人原因将不再担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据悉,华夏基金副总刘文动有意辞职后成立自己的私募基金。此外,另外一家巨头基金公司嘉实基金旗下明星基金经理、股票投资总监刘天君也被曝光离职。
来自好买基金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阳光私募基金业有87位基金经理由“公”转“私”,这些加盟私募的公募基金经理不少在私募界已经打下半壁江山,有稳定的产品和团队。从“为别人打工”到“为自己打工”,这着实是诱发不少公募基金人士离职的原因。
据记者了解,相对于现行《基金法》,新基金法有较大突破。特别是对于私募,主要有三个亮点:一是确立私募基金的合法地位,采用备案制形式进行监管;二是对于未来私募基金的具体组织形式进行了规范;三是允许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从事公募业务。
私募向公
私募基金有心无力
特别是“私募基金允许发行公募产品”,市场尤其关注。早些时候,就有私募基金表示,对公募基金“很感兴趣”。
星石投资此前给《国际金融报》记者发来邮件显示,按照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募业务在投资决策流程上必须完全独立,因此他们已经把投资部分成两个各自独立的部门。星石投资采取多基金经理制,目前,其在私募业务上有6名基金经理,以江晖为主;在公募业务上有2名基金经理,其中以高级基金经理罗敏为主,行业基金经理周彬为辅。据透露,星石投资有望在6月1日前向监管层提出申请开展公募业务,并表示首只产品将是偏股型基金。
按照《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私募基金申请公募基金管理人牌照,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二是最近3年证券资产管理规模年均不低于20亿元。
据记者统计,按照此资格,能够开展公募基金的私募基金不足10家。和星石投资的“高调”相比,一些符合资格的私募基金选择观望。
上海某公募出身的私募基金合伙人5月30日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对公募业务还是准备以观察为主,“先看看星石做的怎么样?然后再决定是否跟进”。
该合伙人透露,公司目前并没有准备公募的团队。原因在于,人员、成本、渠道对于私募开展公募业务而言都是不小的开支,更重要的是,“什么时候能获得相应的回报还很难说,还是先把手头的业务做好”。
上海另外一家私募基金的老总也对记者表示,尽管他们已经配备了一套公募团队,不过对于公募业务还是要走着看,“我们并不急于开展这个业务,因为手头的私募业务规模也不小,公募业务的成本也很高,因此,还是先观望一下吧。”
鲶鱼效应
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追求绝对收益、机制灵活的私募基金这条“鲶鱼”闯入公募基金,能否让目前陷入僵局的公募基金焕发新春呢?
代宏坤表示,公募基金管理人的多元化将让行业更有活力,放开公募基金的准入门槛有利于行业的发展;其次,基金管理公司还会是公募基金的主体,其他的管理人仅能起到补充的作用。
不过,代宏坤也表示,私募做公募业务没有优势,可以预见的是,只有少部分私募会去开展,“公募基金业务放开的所有意义在‘放开’两个字。”
好买基金首席分析师曾令华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新基金法颁布后,拓展了私募公司的经营范围——发公募产品。实行之后,公私募公司在产品上全面直对位,公募公司做专户,私募公司做公募产品。未来公私募的背景将逐步淡化,竞争将越来越激烈。牌照不再是金饭碗,资产管理能力成为核心。
“产品究竟是私募公司在做,还是公募公司在做不再重要,重要的是去判断这些资产管理机构的能力,这就对理财机构的调研、深入研究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未来对于公募和私募来说,均是能力的竞争。”曾令华总结。
(责任编辑:蒋诗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