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检察院:非法集资案件平稳下降 涉私募案件增加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苏双丽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王烨捷)日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发布了《2017-2023金融检察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及典型案例。
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发布会现场。苏双丽/摄《白皮书》显示,2017年至2023年,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金融犯罪审查逮捕案件1026件1694人,批准或决定逮捕1296人;受理金融犯罪审查起诉案件1172件2216人,涉及3类15个罪名,包括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金融诈骗类犯罪、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
从案件数量上看,2017-2019年受理审查起诉的金融案件数量有所增长,2019年后逐步下降,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件受案数在2020年之后整体平稳下降,但在受理案件中占比仍居首位。
从案件类型上看, 2017-2019年排名前三的罪名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信用卡诈骗罪和集资诈骗罪,2020-2023年非法经营罪取代信用卡诈骗罪位列前三,这些非法经营类案件中,中介参与程度提升,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55件178人,案件数量逐步增加,存在营造专业投资机构假象;中介作用凸显;与侵犯著作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罪名交织的特征。
非法集资犯罪案件中,涉及人群广,横跨各年龄层、职业群;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广;受高等教育犯罪人员比例上升。涉私募案件有所增加,个别经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也卷入。受理审查起诉涉私募类案件128件323人。这些涉私募案件有的突破私募基金“特定”投资人即合格投资者的要求,有的犯罪人员采取回购承诺、差额补足等变相承诺保本付息,资金运作环节问题多发且追查难度大。涉外汇案件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跨境资金流转逃避监管。以“地下钱庄”为主的非法换汇交易平台案件多发,通过虚拟币等中间工具“搭桥”,实现多层级跨境货币兑换;出现“对敲”型非法经营外汇行为,以此逃避监管。
(责任编辑:张海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