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诈骗套路深 金融消保大咖说筑牢反诈"金钟罩"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30日讯 由中国经济网联合中国平安推出的《金融消保大咖说》节目于今日播出,本期节目的话题是“防范电信诈骗 保障财产安全”。
9月24日,在由平安银行总行、北京分行共同策划推出的“反诈保平安 解压小卖部”北京店活动现场,中国经济网记者对消费者进行了采访,一位中年男士告诉记者,他有位朋友的母亲曾被骗过,诈骗者在电话里自称是公安局民警,以冻结账户为由,要求她把钱转到“公安局”指定的“安全账户”上,朋友的母亲最终被骗27万元。其余受访者也纷纷表示自身或身边的亲朋好友也都接到过电信诈骗的电话或短信,其中大部分受访者都具备了基本的反诈能力,没有上当受骗,但也有少部分人落入陷阱,遭遇损失。
电信网络诈骗是近年来高发频发的新型违法犯罪,而随着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环境的变化,诈骗手段和套路也在不断翻新,危害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数据显示,仅从2021年4月至2022年7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59.4万起。公安部会同工信部、人民银行等部门,紧急拦截止付涉案资金5518亿元,成功避免1.09亿名群众受骗。
为提高大家的反诈意识,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刑侦支队中队长徐磊、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十支队副中队长高山和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刑侦支队民警王佳带着反电信网络诈骗知识“干货”走进中国经济网演播室,对刷单返利、“杀猪盘”和冒充公检法等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套路进行了详细分析,同时还介绍了近期发现的“注销校园贷”恢复征信等新形式诈骗套路。
值得重点关注的是,电信网络诈骗针对的人群已从老年群体逐渐转变为年轻群体,但现实中,不少年轻人认为自己没有太多钱,学历又高,不会轻易被骗。对此,王佳强调,其实不法分子瞄准的就是年轻群体贷款的钱,骗的就是年轻群体未来的钱,所以一定要提高警惕。
近期,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以下简称“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自12月1日起施行。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共七章50条,包括总则、电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联网治理、综合措施、法律责任、附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各环节、全链条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精准发力,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提供有力法律支撑。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帆在节目中表示,作为一部“小切口”的专门立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体现了从注重“打击”转变为“打击”与“防管控”并重的立法精神。
电信网络诈骗套路多 民警教你如何防范不入坑
据徐磊介绍,刷单返利、“杀猪盘”和冒充公检法是目前高发、多发的电信网络诈骗类型。
徐磊解释称,所谓刷单返利,是指不法分子在网上发布兼职信息,宣称做任务可以快速获得返利,以此吸引目标群体。随后,诱使受害人下载注册指定APP,在刷前几笔小单时,受害人可能会获得一些返利,但在之后的任务中,不法分子会以受害人的转账时间有误、账号有问题等为借口不再返钱。若想解除任务拿回之前投资的钱,受害人则需要再投资更多的钱。受害人打钱进去后,不法分子还会有新的借口要求受害人继续打钱,逐渐扩大金额并多次要求转账,甚至诱导受害人进行网络贷款,最终骗取钱财。
“杀猪盘”诈骗,即不法分子以交友为诱饵,以感情为寄托,在取得受害人信任后,谎称有好的理财项目,或者有内部消息可以带受害人投资,或以其他各种理由谎称需要用钱,如公司经营出现问题等。一旦受害人把钱投进去,或者“借”给不法分子,就落入了他们的陷阱。
徐磊表示,冒充公检法也是不法分子常用的诈骗手段。
“我们前两天上门劝阻了一位来北京读博士的女士,她接到骗子打来的电话,对方说她有一个国际快递,女士说自己没有国际快递,骗子告知这位女士她的个人信息可能被冒用了,就将电话转接到另外一个所谓的公安机关部门。这个‘公安部门’人员告知这位女士她的个人信息泄露,并因此牵扯到一些案件,涉及各种罪名。这位女士因为害怕就按照骗子的指引将钱作为保证金转到骗子指定的所谓安全账户。”徐磊称。
据徐磊介绍,民警上门时,这位女士已经把自己的10万块钱学费转给了骗子,并又跟自己的父亲要了50万元,幸好正准备转给骗子的时候被民警及时制止。
徐磊强调,公安机关不会通过电话、网络直接办案,不会在电话中做笔录,不会要求共享屏幕,更没有所谓的“安全账户”。他解释称,“在你共享屏幕的时候,骗子可以看到你的操作,可以看到你输入的账号和密码。”
电信网络诈骗手段花样百出,据高山介绍,民警近期发现新形式电信网络诈骗,有不法分子冒充客服人员编出了“注销校园贷”恢复个人征信记录的新剧本。
高山称,不法分子会给受害人打电话,自称是官方客服,告知受害人其在大学期间办理的贷款影响了个人征信,必须要注销,否则以后买房、买车时会影响金融贷款,从而引诱受害人到相关平台把钱转到不法分子指定的账户中进行“核实”。如果受害人在大学期间确实办理过贷款,会很容易相信对方,从而导致被骗。
高山提醒称,个人征信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统一管理,非数据报送机构都无权删除和修改。凡是自称金融平台、网贷平台客服,提供注销不良网贷征信记录和账户的都是诈骗,“所有跟‘注销校园贷’有关的都是诈骗”。
王佳重点提醒说,不法分子正在瞄准年轻群体。“很多年轻人认为自己没有存款,学历很高,不会被骗”,王佳称,其实不法分子瞄准的就是年轻群体贷款的钱。现在贷款平台非常便利,老百姓只要手机实名注册,贷款平台就可以发放贷款,“不法分子就是要骗年轻群体未来的钱”。
高山还提醒大家,如果接到96110来电,一定要第一时间接听,耐心听取劝阻员的劝阻,从而避免上当受骗。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守护老百姓财产安全
杨帆表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作为一个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特定犯罪行为的“小切口”立法,重点从电信网络诈骗发生的信息链、资金链、技术链、人员链等环节,对各级政府、单位和企业组织等作出了相关责任规定,体现了从注重“打击”转变为“打击”与“防管控”并重的立法精神。
杨帆提出,首先,针对政府机构和司法部门,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了严密的反诈工作职责。
一是国务院建立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机制,地方各级政府组织领导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开展综合治理。金融、电信、互联网等主管部门依照职责履行监管主体责任,负责本行业领域反诈工作。
二是公安机关牵头负责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要完善机制、加强依法打击工作。法院、检察院要依法防范、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公益诉讼。
同时,也规定了上述部门工作人员在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法律责任。
“这样,从国家到地方,压实了各级政府机构和司法部门的职责,确保履职尽责到位。不仅要‘亡羊补牢’,更要‘未雨绸缪’。”杨帆称。
其次,在企业的反诈责任义务方面,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强化了行业领域治理和提高企业社会责任。
杨帆解释称,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离不开电信、金融、互联网业务,他们利用这些技术和服务实施骗术、转移资金。加强对这些行业领域的治理,是防范诈骗活动的重点和难点。
因此,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在总则中就开宗明义的规定,电信企业、银行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互联网企业,在反诈工作中要加强内部风险防控责任,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要加强对电话卡、银行卡、互联网账号的管理,从源头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比如,对电信业务经营者,第九条规定,应当依法全面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第十条规定,办理电话卡不得超出国家限制的数量。对经识别存在异常办卡情形的,要加强核查或者拒绝办卡。为保证对涉诈异常电话卡、账号在使用环节的“实人实操”;第十一条规定,对涉诈异常电话卡应当重新实名核验,并根据风险情况采取限制、暂停电话卡功能。
再比如,对银行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第十六条规定,开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不得超出国家限制的数量。对存在异常开户情形的,加强核查或者拒绝开户。
还有,对互联网企业,在第四章中规定,对涉诈互联网账号、App、网络黑灰产活动进行监测处置,要履行合理注意义务,防范其相关业务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
最后,在从事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人员的处罚方面,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全面加大惩处力度。
杨帆表示,除了《刑法》中规定的比如“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承担刑事责任外,对尚不构成犯罪的,新规定了专门的行政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和拘留;也规定了对造成他人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同时,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人员,要纳入信用记录黑名单,对前往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严重地区且出境活动存在重大涉诈活动嫌疑的人员,以及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可以限制出境。
再有,对从事各类涉诈黑灰产业活动进行处罚,包括非法买卖银行卡、电话卡,非法生产、销售涉诈设备,提供有关涉诈支持、帮助活动等,都有罚款和拘留规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节目简介:
《金融消保大咖说》节目是中国经济网联合中国平安为积极配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号召广大网友争做金融好网民,普及金融基础知识、提升金融消费者素养,推出的金融消费者素养提升系列公益课堂,2022年计划播出10期。节目旨在传递科学的投资理财理念,防止人民群众受骗上当,引导金融消费者正确使用金融服务,倡导理性消费投资。
(责任编辑:马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