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案例:假冒中医专家高价卖普通中药材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7日讯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发布6件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叶某亚、纪某波等人假借中医专家诊疗之名诈骗医药费。
2020年11月起,叶某亚伙同纪某波、孟某坤、平某要、张某连等人,以其实际控制经营的上海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名义开设艾灸馆,在不具备中医医疗机构资质的情况下,由未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的纪某波假冒中医专家坐诊为老年人看病。为精准诈骗,叶某亚等人以年龄、家庭经济状况、消费习惯等条件,对艾灸馆经营过程中获取的老年人信息进行筛选,选择年龄大、家境殷实、曾有过大额消费记录、子女不在身边等特点的“病人”作为诈骗目标,并通过设计话术、反复电话联系、安排上门接送等,将老年人骗至诊所。然后,纪某波根据预先获悉的老年人信息进行虚假“问诊、把脉、开方”,叶某亚将普通中药材制作的“中成药”谎称是含有名贵药材的中成药,根据老年人的经济条件和消费能力确定价格,高价卖给老年人。至案发,共骗取9名老年人31.9万元。
2021年4月27日,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以叶某亚等人涉嫌诈骗罪移送起诉。本案涉及中医诊疗专业问题,纪某波具有一定中医知识,辩解其行为不是诈骗。针对被告人的辩解,检察机关开展自行侦查查明,叶某亚公司不具备中医医疗机构资格,聘请的“专家”纪某波未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艾灸馆筛选“病患”问诊后,便向其大量出售私自研制的谎称含有名贵中药材成分的“制剂”,一次开具药量达3至6个月不等,并根据被害人经济实力定价。检察机关认为,上述事实表明叶某亚等人的行为根本不具有诊疗的目的和实质,系假借中医诊疗名义实施诈骗犯罪。
2021年6月11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叶某亚等五人提起公诉。
2021年9月28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叶某亚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判处纪某波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判处孟某坤等三人有期徒刑二年至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公安机关立案后,被告人退缴了全部赃款,已发还各被害人。
(责任编辑:马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