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基金频道 > 基金滚动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震荡市稳健配置 中银稳健景盈正在发行中

2022年10月11日 10:52    来源: 中国经济网    

  回顾2022年前三季度,A股走势持续震荡,面对如此复杂的市场环境,在震荡市中寻找“攻守有道”的基金产品,成为不少投资者的目标。这种情况下,近期中银基金正在发行的一只由中生代强将涂海强拟任担纲的新基金——中银稳健景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持续受到市场关注。

  作为一位有着11年证券从业经验、7年基金管理年限的基金经理,涂海强拥有丰富的大类资产配置经验。在投资上,他坚持分散投资、严控回撤,力求以较小的风险获取较高的超额收益,积小胜为大胜。

  经过多年的积累,涂海强自身的能力圈不断拓展,涵盖了新能源、光伏、军工、半导体、电子等多个行业。在组合构建上,他会在保持分散投资的同时,发挥中银基金研究团队的主动选股优势,精选具有潜力的个股搭建投资组合,并根据市场状况机动调整仓位,及时止盈止损,时刻审视个股的风险收益比。

  目前涂海强麾下的主打产品“景系列”有三只产品在运行,分别是中银景福、中银景元和中银景泰,整体进攻性较强。以中银景福回报A为例,该基金成立以来虽然经历了多次市场整体调整时刻,但依旧表现出了较好稳健性。尤其是2021年上半年以来,在市场震荡和行业快速轮动下,中银景福回报A总体表现较为稳健。截至今年二季度末,该基金在过去一年的时间里依旧实现了正收益,期间净值增长率为0.28%,超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6.34%。(数据来源:基金定期报告)

  根据基金定期报告数据,自2018年4月17日成立以来,中银景福回报A保持每个完整年度年年正收益(2019年度19.06%、2020年度15.98%、2021年度6.87%),截至2022年6月30日累计净值增长率达46.87%,大幅跑赢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对于本次新发的中银稳健景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据了解,该基金在权益方面的配置方向将集中在基金经理能力圈之内。对于后市,本次拟任基金经理涂海强表示,未来预计债市的震荡状态或将继续保持;权益方面,短期会重点关注结构化因素与单笔投资的安全边际。

  作为老牌固收大厂,自2004年成立以来,中银基金一直坚持科学、严谨、专业的信用评价体系,为产品保驾护航。经过多年的发展,中银基金已经拥有了完善的业务架构,为广大投资者提供公募业务、专户业务、国际业务和资管业务。与此同时,中银基金还持续强化投研能力的建设,并多次在行业权威评比中摘得奖项,截止目前共获25次金牛奖、25次金基金奖以及24次明星基金奖,收获了业内的认可。

  业绩回顾:中银景福回报A成立于2018年4月17日,涂海强自成立以来执掌本基金,回报/业绩基准回报分别为:成立日至2018年底1.81%/-9.31%,2019年度19.06%/17.99%,2020年度15.98%/13.50%,2021年度6.87%/-1.21%,2022年上半年-2.25%/-4.24%。中银景福回报C成立于2022年3月15日, 涂海强于成立以来执掌本基金,截至报告期成立未满6个月不披露相关业绩。(基金报定期报告)

  风险提示:投资有风险,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有可能出现亏损,在少数极端情况下可能损失全部本金。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详细阅读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具体产品情况,并根据自身情况判断基金是否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文中观点不构成中银基金的投资建议或任何其他忠告,并可能随情况的变化而发生改变。

(责任编辑:康博)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