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安保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场内基金
在 指 数 熔 断 期 间 暂 停 申购 赎 回 业 务 的 提示性公告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的 通知, 按照基金合同
约定的基金申赎业务开放时间与交易时间保持一致的原则, 指数熔断期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场
内股票类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暂停,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基金(含 ETF 、LOF 、 分 级 基 金
和挂牌申赎开放式基金等)的申购赎回业务暂停。
我司此前发布的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投 资 者 可 登 陆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站 ( www.gsfunds.com.cn ) 或 拨 打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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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 最低收益。 敬请投资人 认真阅读基 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等 法律文件 ,
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