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在 指数熔断实施期间调整
旗下交易所场内基金开放时间的公告
依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 “深交所” ) 于2015 年12 月31 日发布的 《关
于做好指数熔断期间场内基金申赎业务安排的通知》 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 天弘基
金 管 理 有限公 司 ( 以下简 称 “ 本公司 ” ) 对旗下 深 交 所场内 基 金 在发生 指数熔断
情况下为投资者办理 申购、赎回等业务 的开放时间进行调整,具体 如下:
一、 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旗下在深交所上市交易的开放式基金产品,具体如下:
1、 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代码:164206 )
2、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代码:164208 )
若截至本公告之日后, 本公司新 成立的适用交易所规则的相关场内 基金也将
适用本公告所述的 开放时间调整 规则, 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提 请投资者注意。
二、 开放时间调整规则
1、 根据基金合同及深交所 的现行规定,在指数熔断期间, 深交所将同步暂
停办理上 述基金的场内申购、赎回 业务。
2、上述基金办理场外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时间,依照本公司 2015 年
12 月31 日在指定媒介披露的 《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
旗下基金开放时间调整的公告 》 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三、 重要提示
1、指数熔断的时间以 交易所公告的时间为准。 如发生指数熔断且指数熔 断
至收盘的, 本公司将在公司官方网站及时发布相关公告, 说明受指数熔断影响的
相关基金当日申购赎回等业务实际办理时间的变化等事项。 如果届时发布的公告
涉及具体基金当日申购赎回等业务办理规则与本公司 本次或之前公告的处理方
式不一致的, 以届时公告为准。 同时, 我司此前发布的公告如与本公告不一致的,
以本公告为准。
2、 如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规定、 相关交易所规则、 基金业协会自律准则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等作出不同规定的,本公司将 另行公告。
3 、 投资人 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10-9999 ( 免长途话费) 或登录本
公司网站 www.thfund.com.cn 了解详情。
四、风险提示
1、因指数熔断导致基金场内开放时间调整将影响到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
等业务, 可能对投资者的交易策略、 交易习惯、 交易结果产生影响, 也可能导 致
投资者无法办理上述基金申购、 赎回等业务, 请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指数熔断机
制及相关规则。
2、 发生指数熔断可能导致基金资产无法及时变现, 从而使投资者赎回款的
划出时间有所延迟, 本公司可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延缓支付赎回款。
3、投资者可能因忽略交易所等规则变更以及适用基金范围调整而面临操作
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六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