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基金频道 > 第一屏 > 要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或因业绩压力 广发基金企业年金管理资格被取消

2013年11月25日 09:35    来源: 东方财富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最新通告显示,11月将到期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中,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机构资格和 广发基金的企业年金投资管理机构资格均不予延续。同时公布延续的6家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中有工银瑞信和国泰2家 基金公司。

  南方某基金公司内部人士接受《证券日报》基金新闻部记者采访时表示,广发基金企业年金资格被取消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第一,广发基金在管理企业年金过程中违规遭弃;第二,管理的企业年金业绩不好,以致评估不合格。另一位接近广发基金的业内人士也认为,广发基金资格取消或因业绩压力。

  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广发基金官网披露了其企业年金投资管理情况:期末组合数为21个,当期投资收益2768万元,其中固定收益类产品7个,当期加权平均收益率为1.28%,含权益类产品14个,当期加权平均收益为1.01%。

  今年二季度,其企业年金投资管理情况如下:期末组合数为21个,当期投资收益为2932万元,其中固定收益类产品7个,当期加权平均收益率为2.54%,含权益类产品14个,当期加权平均收益为2.07%。

  广发基金公司被取消

  企业年金管理资格

  公开资料显示,2007年11月认定的24个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将于今年11月到期。与此同时,今年8月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延续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提交资格延续申请报告。随后将根据延续申请报告、现场检查结果、日常监管情况、有关监管部门意见等,对机构做出资格延续、资格考察(1年)、资格注销的决定。

  近期,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考察结果。经过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资格有效期满、提出延续申请的机构以及申请增加或整合账户管理资格的机构,23个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在评审中获得了资格延续,增加及整合了3个账户管理机构,也有2家管理机构资格的评审结果为“不予延续”。这两家不予延续的机构分别为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受托管理机构资格和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方某基金公司内部人士接受《证券日报》基金新闻部记者采访时表示,广发基金企业年金资格被取消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第一,广发基金在管理企业年金过程中违规遭弃;第二,管理的企业年金业绩非常不好,以致评估不合格。

  另一位接近广发基金的基金业内人士也认为,广发基金资格取消或因为业绩压力。

  16只企业年金重仓股

  跑输大盘3个百分点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和职工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 保险 制度,目前企业年金主要来自于国企和央企等实力强大的企业,中小企业的不多。根据人社部的数据,截至今年二季度,59362家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基金累计达到5366.65亿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基金监督司,近日发布的 2013年二季度全国企业年金业务数据摘要显示,企业年金二季度实际投资运作金额和投资收益分别达到5161.40亿元和31.18亿元。

  《证券日报》基金新闻部根据数据统计显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共有包括 丹邦科技 、 凤凰传媒 等在内的16只股票被企业年金重仓持有。截至昨日,四季度以来,上述16只股票平均下跌2.32%。而同期上证指数上涨1.00%,跑输同期上证指数3.32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 张桔 )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上市全观察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