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鼓励符合条件的中资财险公司优化境外布局
本报记者 刘 琪
12月6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消息,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强监管防风险促改革推动财险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明确财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实施路径。
从具体内容来看,《行动方案》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阐述强监管防风险促改革推动财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其中提到,全面加强财险监管,防范化解风险,深化财险领域改革,促进财险业高质量发展,服务金融强国建设。未来五年,财险业保持平稳增长,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广度深度、综合实力逐步增强,初步形成结构合理、治理良好、竞争有序的财险市场体系。
第二部分至第六部分提出二十条具体措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全面监管严格监管。从强化市场准入退出监管、推进分级分类监管、从严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审慎监管制度规则等方面提升财险监管质效。其中提到,完善财险重点领域业务经营规则,强化承保理赔监管,重点整治虚假承保、虚假理赔、虚假退保、虚列费用、虚挂保费以及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
二是切实防范化解风险。以增强资本补充能力、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完善风险防范化解处置机制、丰富风险化解处置方式等为抓手,提升财险业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其中提到,研究优化股东资质和持股比例要求,增强外源性资本补充吸引力。支持财险机构增资扩股和发行资本补充工具,增强抗风险能力。
三是深化改革推进开放。引导财险机构把好发展定位,加快业务转型升级、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其中提到,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金融机构投资我国财险市场,鼓励符合条件的中资财险公司优化境外布局,支持在华外资财险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是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推动财险业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保障国家重大战略、支持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其中提到,发挥财险业保障项目产业风险的优势,研究拓宽资金运用渠道,探索发展保投联动新模式,为重大项目、重点产业提供一揽子风险管理和金融服务。
五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金融文化建设,凝聚高质量发展合力,提升全社会财险保障意识。其中提到,推进财险领域法治建设,强化司法与监管协同治理。推动完善民事赔偿法律制度和侵权责任法律体系,支持重点领域出台强制保险制度。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出台《行动方案》有助于推动财险业更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财险工作的要求。同时,这也是落实财险领域强监管、防风险的工作要求。财险一些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一些潜藏的矛盾和风险逐渐显露,需要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出台《行动方案》是进一步深化行业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国财险面临市场体系有待健全、发展质量有待提高、风险管理能力有待增强等问题,亟需加强行业发展与监管的顶层设计,从体制机制推动解决制约财险高质量发展的问题。此外,《行动方案》聚焦推动财险提质增效,更好为实体经济提供全面风险保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新时代的风险保障需求。
前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督促各有关单位落实《行动方案》要求,逐步增强财险业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广度深度、综合实力;全面加强财险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防范化解风险,努力构建结构合理、治理良好、竞争有序的财险市场体系;继续加强与相关方面协同,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推动财险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华青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