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金华中支违法被罚 内控管理不到位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金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金银保监罚决字〔2022〕10号)显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内控管理不到位,理赔调查未尽职导致保险代理人骗保成功。张俊方是前述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
金华银保监分局依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对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对张俊方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千元。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保险机构或者其从业人员违反本规定,由中国保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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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云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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