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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保险避坑指南:误导销售,重疾险变理财险,投保谨防营销套路

2022年05月30日 11:34    来源: 时代周报    

  “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保险也一样,越早买越划算。”六一儿童节将至,保险机构纷纷趁势推出相关儿童保险产品。

  儿童保险,是指专为少年儿童设计,用于解决其成长过程中所需要的教育、创业等费用,以及应付孩子可能面临的疾病、伤残、死亡等风险的保险产品;种类包含儿童意外保险、儿童医疗保险、儿童教育保险等。

  近年,家长为儿童青少年配置意外险的热情不断提升。水滴保联合水滴保险研究院发布的《儿童青少年保险调研报告》显示,意外险的销量逐渐增加,2020年销售比2019年增幅高达326%。

  儿童保险也引发监管重视。2021年10月,银保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丰富人身保险产品供给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要进一步提高儿童保障水平,积极开发有特色的残障儿童保险、儿童特定疾病保险等,加大对儿童先心病、罕见病等的医疗保障。

  儿童保险市场火热,也衍生出不少销售乱象。据黑猫投诉平台数据,有关儿童保险的投诉信息共达1192条。其中,投诉最多的是业务员打着给孩子买个保障的旗号,将重疾险包装成理财险,宣称给孩子终身保障,诱导家长给孩子投保。

  “投保要遵循先保障后理财的原则,让保障的归保障,理财的归理财。”一名保险资深代理人分析指出,为孩子配置保险,要结合孩子自身风险考虑,理智判断,避免冲动消费。如果保险配置和家庭实际情况“错配”,买的保险不仅起不到作用,还可能带来不必要的经济负担。

  误导销售乱象 

  “明明想要购买终身大病保险,保险代理人却给我推荐理财分红险。”张敏(化名)向时代周报记者反映,她在中德安联人寿山东分公司购买保险产品的遭遇。

  2015年,张敏在家中休产假,找到在中德安联人寿山东分公司的保险代理人李某,表明了想给孩子投保可保障终身大病保险的需求。本着对朋友李某的信任,加上没有太多时间和精力研究各种眼花缭乱的保险产品,张敏便直接购买了李某推荐的保险产品。

  “李某离职后,中德安联人寿山东分公司新的保险代理人打电话告诉我,我给孩子投保的保险产品是一年一交的消费型理财分红险,并不是保障终身型大病保险。”张敏表示,直到2020年,一通电话她才得知为孩子购买的并不是自己最初想要的保险产品。

  了解到购买的保险产品与自己想要购买的不符后,张敏曾拨打电话投诉,中德安联人寿山东分公司也派出销售代表跟张敏接洽,但双方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张敏表示,当初,她并没有保留李某的销售话术等证据,现在只能吃哑巴亏。

  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目前市场上仍有不少险企代理人“挂羊头卖狗肉”,对保险消费者进行误导销售。

  5月26日,时代周报记者以孩子父亲身份向佛山某寿险公司业务员陈好(化名)咨询保障型儿童保险,但陈好仍向记者推荐一款返还型分红险。

  “理财分红险每年5000元保费,算下来一天也就13元,还不够一盒香烟钱。”陈好介绍称,该产品能在孩子高中阶段每年领取4000元;大学阶段每年领取1.2万元;30岁结婚还能领20万;60岁后能领几十万,就算中途不幸得大病也能赔付,收益率高达4.25%。

  “通常宣传的收益率都是演示收益,并不等于保单的收益率。”一名保险资深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分析指出,目前年金险等理财产品宣传时收益6%,实际收益可能只有4%,保底收益可能低至2%。

  上述保险资深人士进一步解释称,以两款保障性相同、保额相等的两款儿童重疾险为例,A款不带返还功能,总保费3万元;B款有返还功能,总保费5万块钱。但是,B款只有3万元保费用于保障,比A款多交的2万元其实就是为返还功能交的钱,相当于储蓄本金。这部分保费收益率会随着市场利率、行业投资收益有所浮动。

  当市场利率、行业投资收益率下行时,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及保险产品的收益率也会跟着下降,导致消费者获得的保险投资收益也会整体下降,甚至有可能低于市场的存款利率。

  “从保障角度出发,购买理财险的性价比不高。”5月27日,沃保保险相关负责人向时代周报记者分析称,从小孩角度来说,养老、教育都是有必要的,但是理财险的保费比较贵。对于孩子来说,优先购买保障型保险产品,在预算充足,且已购买健康保障产品的前提下,可以考虑购买理财险。

  监管纠偏 

  诱导销售是行业顽疾。

  据银保监会数据,2021年第四季度,在涉及人身保险公司投诉中,销售纠纷投诉为10362件,占比为44.28%。监管重拳出击纠偏。5月19日,银保监会起草《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不得进行欺诈、隐瞒或误导性的宣传,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盖产品风险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上述文件表明监管部门要系统地、全面地、规范地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保险机构需要把保护消费者权益放到日常工作中更重要的位置。”5月25日,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从长远看,上述监管文件有利于规范保险机构的市场行为,提升行业社会形象,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在此之前,保险机构通常用“可回溯管理”的关键环节回放,重要信息查询等方式,确认保险销售问题责任,保护消费者权益。2017年6月,原保监会出台《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经营者销售保险和理财产品时应录音录像。

  “保险业务员推荐产品时必须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能指鹿为马。”上述资深保险人士表示,权益受到侵害的消费者,既有权以受到欺诈为由向商家索赔,也有权以重大误解为由解除合同,并要求商家赔偿损失。

  对此,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倪一心建议,保险公司应当加大对保险销售人员的培训力度与管理力度,避免保险业务员不实宣传,误导消费者。与此同时,消费者也应该多学习保险知识,在充分了解保险信息后谨慎投保;监管部门应发挥好监管职能,对各类险种展开实时监控和核查,遏制保险乱象。

  倪一心表示,在为少儿投保时,应根据孩子成长的不同阶段以及家庭经济能力来进行配置。购买前认真阅读产品条款,详细了解保险责任、保障功能、除外责任、保障及缴费年限、产品现金价值及退保规则。

(责任编辑: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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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30 11:34 来源:时代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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