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客户退保,骗保险公司津贴800万元!骗子与“内鬼”勾结两头骗,致公司上千万损失
每经编辑 程鹏
在大多数人的观念中,买保险图的是安心。可一旦保险公司的员工起了贼心,一条黑色的保险产业链随之而生。
保险公司员工内外勾结形成黑色产业链,以“挂单”形式骗取公司钱款,正成为保险业内屡次发生的风险点,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就通报了这样一起典型案例。
险企员工与外界不法分子里应外合,通过非法收集投保人信息,诱骗客户重新购买保单;将新保单挂在新进的业务员名下,以此来骗取新业务员的补贴。该案件暴露了当前险企存在的众多问题,企业内控及新人激励等管理制度的不完备影响到了三千多张保单,上千万的保单金额。
内外勾结致险企损失超千万元
某险企员工被判2年6个月
这条内外勾结的保险黑色产业链是如何得逞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印发职务侵占典型案例的通知》(下称“通知”)中作为典型案例进行了详细的披露。
案件信息显示,这起案件发生在上海保险行业的龙头企业中国S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S公司)。徐某乙系S公司现代部业务总监,张某某、顾某某等9人系S公司现代部业务主任。
上述9名保险公司的“内鬼”和徐某甲、朱某某组织的外部“保险黑产”犯罪团伙一起炮制了这起内外勾结的大案。
首先,徐某甲与徐某乙合谋,由徐某乙指使张某某、顾某某等人收集并控制S公司新进保险业务员账号。
同时,徐某甲、朱某某利用从他人处购买的包含保单号、投保日期、保险险种、保单金额、客户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内容的1万余条保单信息。
在获得这些信息和业务员账号之后,犯罪团伙成员随即冒充S公司员工联系投保人,以“产品升级”“原保单全额退保”等为名,诱骗投保人将原保单退保后购买新保单,将新保单“挂单”在新进保险业务员账号下,获取S公司支付给新进业务员的新人训练津贴、增员奖等额外奖励184.8万余元。
同时,还查明刘某某、徐某丙等2个团伙(另案处理),以相同手段进行“保险黑产”犯罪活动,上述3个团伙共骗取S公司新进业务人员津贴800余万元。
此外,“保险黑产”犯罪活动还造成S公司大量保单退保、投保人投诉,严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直接涉及保单3000余张、保单金额达1000余万元,使部分投保人保单权益遭受侵害。
2021年下半年,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案对徐某甲、朱某某等44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同年9月至12月,静安区法院分别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徐某乙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元;以职务侵占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徐某甲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一万元,判处被告人朱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为何屡屡得逞?
无独有偶,在去年8月,上海警方也通报了类似的一起案件。根据案件信息,上海警方成功侦破一起内外勾结的特大职务侵占案,抓获67名犯罪嫌疑人。初步查明,该犯罪团伙在几年时间内侵占企业佣金、奖励津贴高达6000余万元。而其运用的手法和上述案件如出一辙,都是分为掌握众多新业务员账户、非法获取投保人信息、冒充保险业务员劝说客户“退旧买新”、并将新保单挂靠在所掌握的新业务员账户上获取新人津贴这几大步骤。
2020年12月,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也审理判决了一起“退保黑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嫌疑人与其犯罪团伙在没有保险从业资质的情况下,非法盗取消费者参保信息,并自称是保险公司售后人员,诱导消费者办理减保、退保,并推荐保险产品,涉案金额超6000万元。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在上述通知中表示,此类案件的特点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保单具有真实性;二是“保险黑产”犯罪团伙将保单“挂单”在新进保险业务员名下目的是骗取新人奖励,这一“挂单”行为本质上利用了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三是通过“挂单”行为多获取的新人训练津贴、增员奖金额为职务侵占金额。
据第一财经报道,从上述犯罪链条来看,纵然犯罪团伙在骗取保险公司佣金的过程中经过了精心准备和设计,呈现出团队化、专业化的特点,但在代理人入职、团队管理、数据安全、退保审查、津贴发放等多个环节中,如果保险机构可以在其中任一环节扎牢“篱笆”,就会让犯罪链条断裂。
例如,在整个过程中,犯罪团伙通常会利用保险公司管理漏洞,大量招募新人加入销售团队,其中不少人根本没有保险从业资质或者就是挂名“吃空饷”,使得可用来“挂单”的新人账户规模迅速增加,同时增加隐蔽性。
事实上,近年来银保监会一直关注保险行业骗佣等保险黑产问题。
2020年4月,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防范“代理退保”有关风险的提示》,表示“代理退保”行为隐藏着失去正常保险保障风险、资金受损或遭受诈骗风险、个人信息泄露风险。提醒消费者:要警惕“代理退保”的风险隐患,根据自身需求谨慎办理退保,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近期,银保监会下发了《人身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其中提出的多项条款有望弥补“挂单骗佣”现象背后的机制漏洞。例如,在退保方面,意见稿提到,任何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得主动向保险消费者邀约开展人身保险退保业务咨询、代办等经营活动和服务。在客户信息保护方面,意见稿明确,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保险销售人员应妥善保管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个人信息,防止信息泄露。
全国各地也在做相关提示。近日,四川银保监局联合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四川省公安厅发布《关于防范金融领域代理退保等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的通告》,涉及警惕“代理退保”风险、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树立理性消费观念、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和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等五个方面。
编辑|程鹏 杜恒峰 杜波
校对|段练
(责任编辑:华青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