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人寿偿付能力充足率持续下行,将被纳入重点核查对象,一季度净亏损5.16亿
近期,偿二代二期工程落地后保险公司首期偿付能力报告正陆续发布。
在更为严格的资本认定标准下,大多数险企偿付能力充足率的下滑已在业内预料之中。从目前已披露的报告数据来看,约有超80%的险企出现偿付能力下滑。
其中,寿险公司中约有6家2022年一季度偿付能力不达标,渤海人寿榜上有名。而自2021年一季度起,渤海人寿已连续四季度偿付能力不达标。
渤海人寿成立于2014年12月,是首家总部落户天津自贸区的专业寿险公司,其主要股东包括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等。
截至2022年3月末,渤海人寿总资产516.22亿元;2022年一季度,受投资端表现不佳影响,净亏损5.16亿元。
渤海人寿最新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3月末,其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08.53%,较2021年末数据下滑29.01个百分点;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08.23%,较2021年末下滑29.34%。
据银保监会此前规定,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60%或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120%的保险公司将成为重点核查对象。
同时,其偿付能力报告内容显示,根据偿二代监管信息系统中披露的评级结果,渤海人寿最近两次(2021年第三季度、2021年第四季度)风险综合评级结果均为“C”。再向前追溯,自2020年二季度起,渤海人寿便为C级“常客”,期间仅2020年四季度评为B级。
而据报告内容,其主要风险来自于公司治理和资金运用方面。
201年度,渤海人寿营业收入118.85亿元,其中保险业务收入88.78亿元,同比微降1.3%;净亏损则大幅收窄,渤海人寿净亏损5亿元,2020年同期亏损27.44亿元。
但好景不长,2022年一季度,受资本市场波动影响,寿险企业净利润普便下行。渤海人寿表示,“受资本市场极端行情的影响,公司权益类资产价值出现较大波动”,一季度,其实现净亏损5.16亿元。
此外,在2021年度报告中,渤海人寿披露年末应收结算款项账面余额82.9亿元,主要项目包括,“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321 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长安宁-贵阳金控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原状分配”等,共计提坏账准备26.71亿元。
其中,“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321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账面余额60.1亿元,坏账准备14.42亿元。
自渤海人寿成立以来,“海航系”险企一直是其标签之一。
截至3月末,渤海人寿第一大股东仍为渤海租赁,其持股比例为20%。而渤海租赁的第一大股东正是海航资本。
而渤海人寿如今的业绩亏损、风险综合评级低等问题也与海航集团自2017年起爆发的流动性危机关联甚密。
渤海人寿曾在发布2019年年报后回应称,公司投资业务配置的部分产品,因偿债主体涉及的部分民营企业曾采取激进扩张战略,叠加金融去杠杆等外部因素影响,出现较为严峻的流动性风险,涉及项目发生集中逾期违约,造成投资项目亏损。
此外,查阅近几期渤海人寿关联交易报告,海航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仍与其有着频繁的保险业务往来,且渤海人寿的理赔支出始终远大于投保收入。
如2022年第一季度,来自海航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投保收入12591.57元,同期理赔支出727.18万元;2021年第四季度,投保收入98845.59元,理赔支出1516.59万元。
但近期,渤海人寿在回应与中天金融等诉讼相关内容时表示,“目前,海航重整方案已在生效执行中,公司的关联债权将逐步获得清偿。”
5月12日,中天金融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渤海人寿以合同纠纷对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金世旗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世旗控股”)等提起诉讼。目前,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案件概述为,渤海人寿于2018年8月27日以9.99亿元认购“长安宁—贵阳金控股权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份额。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中天金融因融资需要,将持有的贵阳金控股权质押给江海证券。渤海人寿以中天金融上述质押行为违反《转让及回购合同》相应约定为由,提起诉讼。
根据公告,渤海人寿诉讼请求包括,判令中天金融向其支付股权收益权回购本金9.99亿元;判令其按照每年8.8%的回购溢价率向渤海人寿支付自2018年8月27日起(含)至2021年11月3日止(不含)期间应付未付的股权收益权溢价回购款2.04亿元;判令其以上述应付的股权收益权回购本金和溢价回购款之和为基数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暂计为5291.4万元。
对此,渤海人寿回应称,针对发生交易对手违约的其他个别投资项目,本着应诉尽诉原则,公司均及时启动了诉讼或仲裁等法律催收程序。三起正在进行的重大诉讼均为此类案件,其中一起案件已于2022年4月通过诉讼催收实现了回款结案,其余两起案件(包括上述对中天金融的诉讼)也于近期取得了积极进展,预计通过诉讼可实现投资回收,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责任编辑:关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