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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好不叫座 税优健康险还缺什么

2019年03月10日 06:56    来源: 经济观察报    

  姜鑫

  两会期间,税优健康险成了热议的保险话题。

  2016年3月4日,人保健康签发了国内税优健康险第一单,税优健康险在我国已经发展了3年时间,然而,这一被称作“小社保”的税收优惠政策性保险并未取得保险行业预期中的效果。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集团董事长王滨通过今年的政协委员提案呼吁解决税优健康保险“叫好不叫座”的困境,推动税优健康保险顺利发展、为打赢健康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持。

  据王滨介绍,截至2018年底,行业累计承保仅31.9万件,累计实收保费仅9.4亿元。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以及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健康险正呈现快速发展的劲头,在保险行业严监管的转型之际,健康险保费一枝独秀;然而,保证续保、既往症不拒保、享受税收优惠、无等待期、零免赔额等诸多优惠条件加持下,税优健康险缘何叫好不叫座?又该如何推进其发展?

  推出三年保费不足十亿元

  2015年,原保监会发布了《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就税优健康险产品的经营和管理等问题进行了相关规定。继个税递延养老险之后,个人税优健康险开始出现在大众视野。

  2016年1月1日,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在31个试点城市正式启动。

  两个半月后,人保健康、阳光人寿以及泰康养老获得首批展业资格。2016年3月8日,中国人寿、中国太平、中国平安、建信人寿、新华人寿等9家公司成为了第二批开展税优健康险业务的公司。2016年3月4日,人保健康签发了国内税优健康保险第一单。

  2017年7月1日,试点政策正式推向全国,二十余家保险机构获得业务开展资格。2018年7月25日,人保健康“爱健康”个人税优健康险产品在上海保交所公开挂牌,企业单位可登录上海保交所网站税优健康险产品专区进行注册并上传员工信息进行购买。但因还处于推广的探索期,目前已投保员工还多集中在北京、安徽地区,均是企业的在职员工,平均年龄36岁。

  开展三年以来,优惠政策加持的税优健康险并未交出令人满意的成绩单:截至2018年底,行业累计承保仅31.9万件,累计实收保费仅9.4亿元。

  人保健康提供数据显示,截止至2019年1月31日,人保健康累计承保税优健康险2.65亿元,累计承保保单2.58万件,这两组数字分别位居行业第二位和第三位。

  赔付方面,据中国人寿介绍,试点三年多,公司累计赔付2300多人,赔款支出1200多万元,人均赔款支出约5400元。

  与普通商业保险不同的是,个人税优健康险投保人每年可以享受2400元予以税前扣除的福利;且在保险金额上做出了不得低于20万元,终身累计赔偿限额80万元,以及不得设置免赔额的规定。

  同时,原保监会还明确商业保险公司不得因为被保险人既往病史而拒保,如果带病投保,允许保险公司调低保额。此外,还可进行差额返还:医疗保险简单赔付率不得低于80%,赔付率低于80%的,差额部分返还到所有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

  1月29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布了2018年保险业全年经营数据:2018年保险业原保险保费收入38016.62亿元,同比增长3.92%;其中,健康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5448.13亿元,同比增长24.12%。其实,自2012年以来,商业健康保险以38%的年复合增速已经成为了保险行业增速最快的险种。不过税优健康险却未达到行业发展预期。

  如何破局

  缘何看起来各项条件均优于商业健康险的税优健康险面临着“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呢?

  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集团董事长王滨看来,这一现状由多方面原因导致,包括:业务流程复杂,影响消费体验;税优健康保险产品较为单一,吸引力不足,难以满足客户的多元化需求;对保险机构激励还有待提升等。

  在接受经济观察报记者采访时,人保健康税优保险部副总经理刘美岑在五个方面分析了税优健康险市场的发展不及预期的原因,首先是个人税收减免额度较低,吸引力不大;其次,个人退税流程不够简便。目前,个人投保税优健康险后,只能依托单位代扣代缴,个人自行申请退税流程尚不明确,增加了纳税人投保的观望情绪;三是享受税收优惠的健康险产品范围较窄。“目前,只有监管部门批准的部分医疗险产品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与市场上主流的“百万医疗”类产品面临直面竞争,且因不能拒绝带病体投保导致保费较高,对健康人群吸引力不大。”

  在保险公司角度来看,刘美岑表示,税优健康险产品产品中不能拒绝带病体投保、保证续保、差额返还等部分条款规定,导致保险机构对税优健康险经营情况存在顾虑,不敢大范围推广。此外,国家层面的宣传推广不够,纳税人群了解较少。

  因此,王滨通过今年的政协委员提案呼吁解决税优健康保险“叫好不叫座”的困境,推动税优健康保险顺利发展、为打赢健康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持。在《关于促进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发展》的提案中,王滨提出了四点建议:

  一是提高税收优惠力度,并探索建立税优额度的动态调节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医疗费用上涨幅度及个税政策调整等情况,定期调整税优健康保险税前抵扣额度,或将购买税优健康保险的支出一次性进行税前抵扣。

  二是简化税务操作手续,提高税收优惠抵扣的便利性。尽快打通税务与保险系统的对接,可将购买税优健康保险的支出列入个人所得税专项费用扣除项目。

  三是丰富产品形态,放宽个人账户使用限制,提高政策灵活度。完善税优健康保险的产品种类,逐步将给付型、津贴型等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纳入税收优惠政策范围,探索将护理险、健康管理等相关业务纳入税优健康保险产品范围。同时,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允许投保人在退休前使用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支付个人自负医疗费用,以鼓励中青年群体参保。

  四是赋予保险机构更大的业务经营空间,更好调动保险机构能动性。建议监管部门制定相关产品责任调整规则,允许定期调整既往症定义、正/负面清单、特定门诊治疗手段、慢性病定义等条款内容。

  除丰富可免税产品范围简化抵扣流程外,刘美岑还建议适当调整产品条款中既往症不得拒保、差额返还等有关规定,给予保险机构更多的自主决定权。

  同时,也要调动险企的积极性。在谈到税优健康险的推动时,刘美岑表示,人保健康在省级分公司和地市级分支机构设立税优保险部,给予人力编制支持,将税优健康保险发展成效纳入分支机构负责人绩效指标。既有规则下,立足市场需求的创新也不容忽略。在人保健康在升级产品的同时,还增加了健康档案、健康咨询、健康评估以及恶性肿瘤门诊挂号预约、恶性肿瘤第二诊疗意见等健康管理服务,将病前、病中、病后的全流程服务融入保险产品。

(责任编辑: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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