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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失业保险标准受最低工资标准影响水涨船高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9月30日 09:48
    受福州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影响,与之紧密相连的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也将水涨船高。福州(五城区)的失业保险金将最高提升至456元/月,而医疗补助金也将提升至27元/月,两项合计483元/月,比调整前增加了84元。

    与此同时,福州五城区农村合同制工人生活补助费也大幅提高到342元,较之前增加154元。该标准自今年8月1日起正式执行。

    据了解,领取失业保险分三个档次: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10年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70%标准发放;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75%标准发放;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80%标准发放。
 
来源:东南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