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的金先生来电询问:“现在国家推出了‘交强险’,是所有机动车都需要购买的保险,不知道这种保险有哪些内容?另外,我有一辆摩托车,在今年4月年审的时候买过第三者责任险,不知道是否也需要补交‘交强险’?”
值班员姜景芳帮办: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另据金华交警支队检测中心工作人员答复,在2006年7月前交纳了第三者责任险且现在未到期的,暂时不用交纳“交强险”。 (转自 金华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