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6日,美国加州北区地方法院在北京美摄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美摄”)诉TikTok、字节跳动等多家公司(简称“字节”)侵犯版权及盗用商业秘密案中,对于原告美摄提出的强制补充证据开示的动议作出一份裁决,同意了美摄提出的要求字节补充“源代码”的请求,但将范围缩小至“源代码的音频和视频编辑部分”。
在此次原告请求的强制补充证据开示请求中,美摄寻求字节提供源代码、财务数据和使用数据,涉及的软件程序除了TikTok外,还包括Faceu、CapCut、Lemon8、轻颜以及BytePlusVideo Editor SDK,这些都是字节旗下的软件产品。
字节有30天来提交相关证据。
这是双方在今年7月,该法院批准了美摄第四次修改动议后,又一个最新进展。
实际上,双方围绕着美摄前员工谢某离职后进入字节,后美摄发现源代码被字节应用到多个程序中,而引发的商业秘密诉讼,且原告美摄在中国和美国均起诉了字节。
其中在中国的案件审理在今年已经作出了一审判决,根据美摄在今年6月12日官方发布的信息显示,美摄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分别起诉字节旗下多家关联公司的多款软件代码抄袭的8个案件,都取得了一审胜诉。
在中国的诉讼中,美摄对字节的索赔金额高达22.74亿元。
去年6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字节旗下巨量创意、火山引擎VESDK等6款软件产品代码抄袭,判决赔偿6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