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证券公司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路径研究
发展新质生产力离不开资本市场的支持,作为连接资本供需与实体经济生产环节的纽带,证券公司在培育、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承担着责无旁贷的重要职责。从具体实践角度,证券公司如何科学把握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二者之间辩证关系,推动两者深度融合,促进生产力跃升,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度赋能,对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将结合新时代新任务,从七个方面进行论述,探讨证券公司如何发挥主体职能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度赋能。
一、发挥资本优势,扩大对新质生产力所在市场主体的垂直投资
新质生产力的核心是创新,载体是产业。证券行业属于资本密集行业,具备资本优势,可以充分发挥这一优势为新质生产力发展赋能:在融资端,证券公司应积极扩大耐心资本来源,引导中长期资金如社保基金、保险资金、企业年金以及各类创投资金、产业基金、政府引导基金等,加大对新质生产力领域的权益资产的投资,形成对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资本保障。在投资端,证券公司可以直接以控股或参股等形式发行产业引导母基金,独立或配合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等,投资创新科技型企业,形成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的“耐心资本”,直接支持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这一方面,国务院于2024年6月发布的《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明确的政府与合格市场主体通过“母基金+参股+直投”方式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为证券公司开展此类业务提供了明确的法规保障和要求。
二、发挥信息优势、人才优势、渠道优势,引导资金投向战略新兴产业,前瞻性预判未来产业,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发展,为新质生产力发展赋能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形成新质生产力的主阵地之一,未来产业是由前沿技术驱动、当前处于孕育萌发阶段或产业化初期的产业,属于未来的新质生产力的主阵地。证券公司可以利用自身在投行和研究业务中积累的专业知识、信息优势、渠道优势,以其对科技应用前沿、可持续发展方向的深刻了解和政策发握,引导资源方向,积极引导资源流向战略新兴产业领域,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对于未来产业,由于行业业态处于早期的探索培育期,分布于其中的科技型企业普遍处在初创阶段,存在规模小、轻资产、难估值等特点,获得外部融资支持的难度较大,需要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支撑体系,证券公司可以依托投行经验与母基金直投功能,在找准与把握未来基础前沿和关键技术领域趋势的基础上,对其形成以股权投资为主的“股贷债保”联动的金融服务支撑体系,引导、支持社会资金“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并在资金进入、投后管理和退出等各个方面提供顾问培训、辅助管理、策略构建服务等各方面的支持,形成“科技-产业-金融”的良性循环,培植与激活未来产业发展新势能。
三、积极推进金融产品创新,从投资角度推动资本市场深度联动融合,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
证券公司可以创设发行新质生产力专项ETF、私募FOF、MOM等金融产品,作为证券理财产品,专项投资于新质生产力战略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形成投资理财市场与股权融资市场的良性联动,为新质生产力发展赋能。专项ETF等理财产品可以发挥多方面的资金流动与市场预期引导功能,在市场关注、估值提升、交易活跃等各个层面给这些行业带来现实的益处,让投资者分享这些公司高成长所带来的高收益,也共同分担其中的风险;交易的活跃也可以创造价格波动,给市场带来更多交易机会,可以为创新型公司再融资、兼并重组等构建优势,进行铺垫。
四、充分利用“政策红利”,积极推进金融工具创新和制度、机制创新,不断提升与完善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证券“工具箱”和制度保障体系
第一,依托“国九条”和资本市场“1+N”政策法律框架,证券公司可以全方位立体化发挥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债券发行、私募投资等功能,引导资本向新质生产力领域集聚,提升服务覆盖面和精准度,增加制度包容性,壮大耐心资本,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注入动能。
第二,依托2023年8月财政部印发的《企业数字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根据新质生产力所在的不同的行业特点,积极推进数据资产作为核心资产“入表”,在公司可能涉及的资本活动中予以有效计价和估值体现,对相关行业和企业赋能。
第三,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的政策组合拳,打通了股权、基金与保险资产的机构设限壁垒,证券公司可以充分利用自身所处的交易商渠道身份和经验,提供操作便利,同时区别科技创新类权益资产提供估值定价等方面的差异化支持。
第四,协同其他市场主体或部门,对不同生命周期的科创公司进行策略差异化支持,对处于萌芽期的科创公司更多进行母基金引导、战略投资支持的VC/PE等专项支持;对处在成长期的科创公司鼓励与优先扶持安排直接上市(IPO),使其迅速发展壮大;对于逐渐走向规模和成熟阶段的战略新兴产业,推动股权、债权等再融资支持,保障公司持续升级与保持竞争领先;对未来产业培育的支持着眼于扶助行业科创公司、共同探索可行产业业态,促成产业形成等方面的支持。
五、创新优化券商研究服务,构建并持续完善适合的、前瞻性的鼓励引导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科学、合理的公司估值体系,为新质生产力发展赋能
当今生产力发展的一个根本性的重要变革是要素虚拟化现象更加突出,除劳动力、资本、土地等传统生产要素外,信息、数据要素迅速成为以数字经济为代表的新质生产力的关键生产要素,这一变化催升了广泛的产品与服务、功能形态的虚拟化,涌现出虚拟化数据中心、云计算、虚拟化开发环境、虚拟社区、增强现实与虚拟现实、元宇宙等众多新的虚拟化应用场景,并以此催升生产设备、客户需求、仓储物流、生产管理等传统“有形”生产环节的新的智能化融合,这其中,那些原来作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迅速显性资产化、资本化,并且日益彰显出核心功能,市场的这一巨大变化呼唤和要求证券公司估值定价体系的新变革,这是市场形势的要求,也将是证券公司自身创新发展、转型发展的必然要求。
六、协同市场其他中介机构、监管部门,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市场化的综合服务
证券公司应协同各级政府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行业组织,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其他中介机构组织,为各类科创类型企业提供专业培训、财务培训、法律顾问、资产评估、管理咨询顾问等职能服务,以及做好相应的市场监监保障工作,助力科创企业提升与完善现代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经营管理质量和竞争能力,提升应对市场各类风险的能力和水平,以此为新质生产力发展赋能。
七、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构筑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综合性的政治保障机制和生态环境
证券经营机构需要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有效发挥市场的资产配置功能,努力促进证券市场长久、稳定、健康、良性发展和繁荣,构筑综合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综合性的政治保障、组织保障、制度保障体系,把支持、培育新质生产力当成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进行决策和行动落实,努力实现时代赋予证券公司的光荣职责和价值。
作者: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研究发展部副总经理 傅子恒
(责任编辑:华青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