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顾价值与盈利性 长盛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基金12月2日起发行
首只“月度分红安排”场外红利指数基金花落长盛基金 12月2日正式发行
近年来,股票市场高频震荡,使确定性更高、表现更加稳健的红利型基金优势更为突出,该类产品成为基金配置中的重要部分。放眼当下与长期市场,目前高股息资产估值仍处历史低位,具有较高的安全边际,而国内经济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利率下行,高股息资产具备更高的性价比,加之政策不断加码,助力A 股分红质量显著提升,现阶段恰是布局红利资产的好时机。据悉,长盛基金于12月2日起发行旗下新品——长盛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基金(A:022342/C:022343),该产品投资兼顾价值与盈利性,旨在为投资者创造更佳的超额收益。
公告显示,长盛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基金采用指数化投资策略,紧密跟踪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在正常市场情况下,力争控制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公开资料显示,红利低波100指数(930955)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6 日发布,该指数以中证全指指数作为样本空间,选取 100 只流动性好、连续分红、股息率高且波动率低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成分股,以反映沪深市场股息率高且波动率低的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指数配置所属中证二级行业权重不超过20%,避免行业过度集中,同时每季度调整样本,提高跟踪能力。
综合来看,红利低波 100 成分股以中大盘股为主,兼顾价值与盈利性,长期业绩出色。据Wind统计,红利低波 100 指数 自2017至2023的7年间,每年年末 ROE 均保持在 9%以上,持续高于基准中证全指,盈利能力较强。
长盛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基金拟任基金经理为陈亘斯,其为北京大学数学系学士,法国 ESSEC 商业学院金融硕士,证券从业年限超过15年,现为长盛量化团队核心成员,擅长主动量化和 GARP 策略,致力于在成长股中挖掘被市场低估,同时又具有持续稳定增长潜力的股票。据天相投顾基金经理报告,截至2024年11月18日,陈亘斯近两年业绩排名位于同类前10%,其自任职以来业绩排名位于同类前20%。
值得一提的是,长盛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基金是业内首只“月度分红安排”的场外红利指数基金。陈亘斯介绍,从日本、台湾等类似高股息产品的发展经验来看,无论是机构客户还是个人客户,对可实现定期现金流的产品需求逐年攀升,该产品为提升投资者体验感,特别规定了每月可分红、季度至少分红1次,在符合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季度最少分配 1次,最多分配 3 次。 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当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0.05%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
红利类资产的吸引力正在增强,业内专家分析,尤其今年以来,各项政策频频落地,推动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11月15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明确要求上市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依法合规运用多种方式提升投资价值,切实增强投资者回报。在业界看来,《指引》的发布将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水平,特别是对长期提供稳定分红的红利类资产带来较为明显的利好。
Wind数据显示,自2019 年 10 月 1 日截至2024 年 9 月 30日,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指数近五年的年化收益率为11.61%,而同期沪深300、中证500、中证1000等指数的收益率均未超过5%;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指数近五年的年化波动率为15.67%,而同期沪深300、中证500、中证1000等指数的波动率均超过18%。
数据来源:Wind,数据区间:2019 .10.1-2024.9.30
另据天相投顾统计,自2006年至2024年9月30日的近18年内,红利低波动100指数年化收益率为14.30%,好于红利指数以及沪深300指数,与此同时,红利低波动100指数的波动率低于同期各红利指数。天相投顾总结认为,红利低波动100指数在市场行情好时具有一定的进攻能力,而在市场行情较差时具有良好的防守能力,这一特点有利于穿越多个周期,适配个人养老等多场景,适合长期资金布局。
风险提示:基金有风险,投资须谨慎。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且不同类型的基金风险收益情况不同,投资人既可能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长盛基金提醒您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您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责任编辑:华青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