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投票权
王源新以个人名义向其他基金泰和、基金丰和持有人征集投票权委托函。“若征集到的份额达到基金总份额的10以上,我将要求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召集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如果在规定时限内拒不召集召开,我将依法自行召集召开,讨论修改《基金契约》、更变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事宜,甚至可讨论提前终止《基金契约》及转换基金类型等。”
这份公开函在网上发布仅一天,就得到中小投资者的呼应。“很多投资者打电话给我,有的持有基金几千份、几万份,甚至有持有上千万份的,总计一天征集到2000万-3000万份投票权。”王源新对此并不感到意外:“不少持有者普遍对基金公司现有分红模式感到不满,对基金公司的不信任感加强,纷纷要求进行基金维权。”基金丰和发行30亿份,基金泰和发行20亿份。按10计算,王源新至少需要征集到3亿份基金丰和、2亿份基金泰和的投票权,才能召开持有人大会。
律师观点
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一欣表示,基金持有人要求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与契约及时、全面地实施分红,是正当、合法、合理的要求,是基金份额持有人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表现。
宋一欣表示:“封闭式基金分红额少且不及时,大大低于同期、同公司开放式基金分红额的情况十分普遍。通过维权,希望能引起监管层重视,促使基金管理人端正态度。”
宋一欣表示,监管层应充分重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和要求,重视封闭式基金分红制度的监管,使之经常化、定期化和净值比例化,使基金管理人能及时、全面地履行法律规定与契约约定的义务,使封闭式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提取与分红相联系,并对同一基金管理人旗下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的财务、分红等实行严格分账监管,防止利益输送与故意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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