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资本应当进入风险投资
“宁愿卖给外资,也不愿接受国内企业整合,这成了国内企业间重组的一个很难克服的障碍;同时,因为国内企业并购重组缺乏金融支持,企业并购非常艰难。”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陈清泰表示。
陈清泰强调,为解决资金问题,应当鼓励设立由民间资本组成的合伙制风险投资基金,吸引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可以试办风险投资信托,建立基金发起人、经理人与托管人三者分立的制度。
他说,风险投资具有很强的外部经济性,政府支持研发资金的一部分应用于鼓励风险投资的税收优惠。一方面可以通过风险投资放大政府资金的作用;另一方面可以调动风险投资的专业能力,提高政府资金的效率。
发展私募股本市场要抓大放小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曹文炼建议,发展中国私募股本市场应该抓大放小,以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曹文炼说,虽然创业投资基金也属于直接股权基金的范畴,但由于其规模通常较小,且主要投资于中小企业,应该大力鼓励发展。业内一致认为,不必对其设立前置审批,可以实行备案管理。
但是,对于大型的,尤其是有金融机构认购支持的关于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投资、企业股权并购等大型直接投资基金,“十一五”期间还处于试运行阶段,还需要一定的行政审查,以选择试点的行业和地域。这样,有利于保障金融机构和投资者的权益,避免乱投资。
他说,有限合伙在中国还是一个新事物,投资者认可这种组织形式也还需要有一个过程。事实上,中国目前私募股本市场也存在着公司形式、信托形式、合伙形式等多种形式,因此,在产业合并试点期间还应该允许产业投资基金的发起人自主选择组织形式。
目前,国内资金比较充裕,市场流动性过盛,因此,发展私募股本市场主要应该吸收国内资金,特别是机构投资者的资金。在条件成熟时,也可以考虑在国际范围内招标选择大型产业基金管理者,鼓励引进包括境外商家在内的多方面管理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