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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禧事件引发短券市场大反思 降低风险势在必行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9月07日 08:32
林风
    业内人士认为:加强全方位建设,降低短券系统风险势在必行

    福禧事件使短期融资券市场风险凸现,除了该短券持有人成为直接的受害者,包括涉及的评级机构、主承销商也受到牵连,需要面对外界的质疑和猜测,甚至有些业内人士对评级机构为债券出具评级报告的动机也产生了根本性的怀疑;准备发券的企业也正成为间接的买单者,必须为此多付风险溢价。整个短券市场正面临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

    因此,业内人士呼吁,短券市场急需各方采取措施,快速恢复市场信心。否则企业直接融资的新渠道将面临考验。

    暴露制度建设弱项

    福禧短券事件创造了债券市场的多项第一:第一只被评级公司降级的短期融资券;第一只被评为“C级”的债券;第一个由主承销商代理债券持有人维权。

    市场短时间的紧急连锁反映表明了短券融市场的各参与主体正以自己的方式来表达选择权,是一种正常的反应。央行在7月底紧急召开的相关会议中也强调市场出现的问题应该按市场化的方式来看待、解决。

    业内人士认为该事件充分暴露出我国信用体制建设的落后,而信用体制建设并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用相应的规章制度来约束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的行为就显得尤其迫切。但这方面,在短券融市场上正是弱项。

    一基金债券分析师认为现行的信披规定过于宽泛,不够细,可操作性比较差。短券融市场潜在的风险,既可能是有像福禧投资这种因瞒报担保情况导致的披露风险,也可能是企业自身经营出现问题而无法按时兑付的风险。虽然二者同样都会给投资者带来损失,但前者给市场造成的伤害无疑更加巨大。

    因此市场人士指出,信息披露相关处罚制度的建设是短期融资券市场中较薄弱的环节,应该详细规定发行人以及包括评级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在内的各中介机构具体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的处罚条例。

    一商业银行交易员表示,“无论是《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还是《短期融资券信息披露规程》都规定了不少企业需要披露的义务,但是一年多来看到有补充信息披露的寥寥无几,而很有可能这些未披露的信息就是随时会爆炸的‘地雷’。”

    急需建立应急机制

    应急机制的不足在福禧事件中表露无遗,按照国外经验,债权代理人机构是维护债权人利益的专业机构,业内人士认为中国目前缺乏这样的专业机构设置,在处理兑付问题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上可能会遭到外界的质疑。

    也有交易员认为,如果出现这种紧急情况,为了稳定市场和投资者,应该考虑提前偿付的安排,这样可以尽快的修复市场信心。而这些应急措施正是目前我们所缺少的。

 
来源:全景网络-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