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召开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推进会,提出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强化担当,坚决消除阻碍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的各种隐形壁垒,全力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克服困难、健康发展,真正成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新引擎。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工作,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拓宽民营、小微企业的债务、股权融资渠道,并通过减费让利、整治违规收费等措施,持续降低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2024年10月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启动,截至目前各地已累计走访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超5000万户,授信超10万亿元。
尽管成效显著,但一些阻碍民营、小微企业融资的隐形壁垒依然存在。以银行信贷为例。一是信用贷款较难获取,企业需提供抵押担保。二是在权责不对等等因素的干扰下,部分金融机构的基层工作人员缺乏放贷的内生动力。三是全生命周期综合金融服务有待完善。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服务民营、小微企业不是短期任务,而是有助于金融机构长远发展的战略机遇,可以说谁做得早、做得细,待企业成长起来,谁就是企业稳定的融资合作伙伴。
消除上述隐形壁垒,首先要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金融机构要坚持“不唯所有制、不唯大小、不唯行业、只唯优劣”的原则,客观、准确地分析企业的经营现状、发展潜力,在把握真实信息、实质风险的基础上,分类施策,为民营、小微企业提供量价合理的融资服务。其中,对于那些经营稳健、技术精良、前景广阔的优质民营企业,要帮助其进一步做精、做专,提升核心竞争力;对于那些暂时遇到困难但专注主业、有潜力的民营企业,要通过各种风险缓释手段,帮助其渡过难关,避免资金链断裂;对于部分僵尸企业,则实行市场出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