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子源
近期,多家金融机构的“首席合规官”任职资格获批。据不完全统计,自2024年12月至今,已有包括商业银行、理财公司、财务公司等在内的10余家金融机构的首席合规官任职资格获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4年12月发布的《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明确提出,金融机构应当在机构总部设立首席合规官,原则上应当在省级分支机构或者一级分支机构设立合规官。
合规、稳健运行的金融机构是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的基础,高效、稳健运行的金融市场则有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各个环节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所谓合规,就是要遵循法律法规与监管规范,不触“底线”、不碰“红线”。合规是金融机构的生命线,合规管理是金融机构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的迫切需要。
从近几年监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看,金融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面广、点细,且大多不易被察觉,具有较强的隐匿性。例如,个别理财公司未能有效地穿透识别底层资产,信息披露不规范;个别商业银行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个人贷款用途不合规;个别保险公司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等等。
既然违法违规行为具有隐匿性,仅靠外部监督、处罚是不够的,还要激发金融机构的内生动力,将合规管理从“被动监管遵循”转为“主动合规治理”,从“要我合规”转为“我要合规”,多方有机统筹,形成合力。
增强合规意识,营造不敢违规、不能违规、不想违规的合规氛围。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依法合规、不胡作非为。设立首席合规官,就是要求金融机构将合规履职从高层做起,培育合规文化,增强合规意识。接下来,金融机构要着重培育合规理念,例如合规从高层做起、全员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等,在合规意识的引导下,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监管规定,将依法合规经营作为一切活动必须坚守的底线和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