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接连有信托公司增资扩股的消息传来。2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简称“天津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方信托”)变更注册资本及变更股权的批复。公告显示,天津金融监管局同意北方信托增加注册资本3.42亿元,由20.02亿元变更为23.44亿元。北方信托此次增资比例约17.08%,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增10亿元,达到69.57亿元。
1月25日,吉林信托也公告宣布完成增资扩股。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依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的批复,吉林信托注册资本由31.5亿元增加至42.05亿元,新增资本由吉林省方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全额出资。
这并非上述两家信托公司首次增资。以北方信托为例,2023年12月,北方信托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金10.01亿元,使注册资本从10.01亿元增加至20.02亿元,股东出资比例不变。而在此次新一轮的增资扩股中,北方信托引入两家新股东,分别是天津市属国资企业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央企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诚通国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这两家企业通过增资和受让成为新股东。北方信托表示,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有效提升和股权结构的合理优化,为公司推进业务创新转型、提高风险抵御能力、提升信息科技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奠定坚实的资本支撑,提供发展势能。
信托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意味着信托公司在行业内的资本实力进一步提升,也有利于优化信托公司的治理结构、拓展业务能力。用益信托研究员帅国让表示,增资可以提高信托公司资本金水平,应对转型压力,优化公司业务结构,而且符合监管部门对加强信托公司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