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着力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
12月13日,金融监管总局党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全国金融系统工作会议要求,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会议要求,着力做好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各项工作,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会议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同配合,着力做好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各项工作,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为全面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更加有力的金融支撑。
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坚决打好保交房攻坚战,用好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推动“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统筹推进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和转型发展。
不断提升金融监管质效。深化监管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中国特色金融监管体系。持续弥补监管制度短板,精准规范高效执法,聚焦关键事、关键人、关键行为,防范实质风险、解决实际问题。加强部门联动和央地协同,凝聚强监管严监管强大合力。
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回升向好。助力提振消费,支持扩大大宗消费、服务消费和新型消费。强化对投资的融资保障,有效服务“两重”“两新”。有序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做深做实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加大对外贸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强出口信用保险和信贷服务。
推动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引导银行保险机构降本增效,拓宽资本补充渠道,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来华兴业。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扎实推进中央巡视整改,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坚定不移惩治金融腐败,加大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查办力度。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记者 赵白执南)
(责任编辑:马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