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洁
在我国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中,以信贷为主的间接融资方式占据着主要地位。通过几天的调研,记者明显感受到,新形势下,为满足实体经济的发展需要,金融租赁公司(以下简称“金租公司”)的融资功能正进一步凸显。
“借鸡生蛋,生蛋还租”,这是从业者对金融租赁的形象比喻。金融租赁的特点是“融资”与“融物”相结合,能提供传统信贷产品提供不了的金融服务,这也赋予了金租公司更加贴近实体产业的差异化优势。
一般来看,金租公司主要有两种常见的交易方式:一是直接租赁模式,在此模式下,承租人(即需要设备的企业)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所需的设备及供货商,而金租公司(出租人)则根据承租人的选择购买设备,并将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需按照合同约定,定期向金租公司支付租金,以获得设备的使用权。租赁期满后,承租人通常有几种选择,包括续租、购买设备或退租设备。
另一种则是售后回租模式,即:承租人将自制或外购的资产出售给金租公司,然后通过租赁的方式将资产租回并使用。其通常用于承租人实现融资的目的,通过出售资产获得资金,同时保留资产的使用权。某种程度上来说,此类模式具有“类信贷”的特征。
自2023年以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旨在引导金租公司回归“融资+融物”的经营模式,聚焦主责主业,摒弃“类信贷”经营理念,突出“融物”特色功能,加大直接租赁投放,扎根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中国特色金融租赁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