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临门支付山东分公司2宗违法被罚 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3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网站日前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行政处罚决定书(济银罚字〔2022〕第3号)显示,付临门支付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1.违反特约商户实名制管理规定;2.违反清算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2022年3月17日对其罚款50000元。
官网显示,付临门(Free My Pay),是付临门支付有限公司旗下第三方支付品牌,致力于为商户和个人提供满足行业应用与家庭需求的第三方支付服务。2011年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银行卡收单业务。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付临门支付有限公司原名为上海德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13日更名,为上海德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德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为上海德丰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德丰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银嘉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银嘉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为金华凯安商务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华凯安商务管理有限公司大股东为金华永银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53%。
以下为原文:
(责任编辑:孙辰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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