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保大咖说:个人信息收集禁止过度 大数据杀熟违背诚信原则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6日讯 今晚8点,由中国经济网联合中国平安推出的《金融消保大咖说》第十一期节目准时播出,本期节目的话题是“保护个人信息,守卫财产安全”。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李小波指出,大数据杀熟问题将是未来监管的重点,因为其严重违背民事法律的诚实信用原则。
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李小波
李小波介绍,《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日常最小的范围。法律明确个人信息处理者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不得以个人不同意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并赋予个人撤回同意的权利。在个人撤回同意后,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停止处理或及时删除其个人信息。
对于《个人信息保护法》,李小波强调,大家要知道“‘告知-同意’是《个人信息保护法》确立的个人信息保护的核心规则,是保障个人信息处理知情权和决定权的重要手段。”
对此,李小波解释称,处理个人信息应当事先充分告知并取得个人同意,个人信息处理的重要事项如果发生变更也应当重新向个人告知并取得同意。针对现实生活当中的网络用户质疑的“一揽子授权”“强制同意”等问题,《个人信息保护法》也做了明确的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在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向他人提供公开个人信息、跨境转移个人信息等环节都应当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
另外,李小波提醒道,了解什么是敏感个人信息对于公民非常重要。敏感个人信息是指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信息、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关于大数据杀的熟问题,李小波指出《个人信息保护法》也有明确规定,即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时,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对待。
关于《金融消保大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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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艺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