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2020银行 > 银行滚动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招行呼和浩特分行被罚95.5万:未按规定设置收单银行结算账户

2020年12月08日 13:41    来源: 新浪财经    

  12月8日消息,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支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因存在单位结算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未报备;未按规定设置收单银行结算账户;未严格落实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制度;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延压税款等六项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警告处分并被罚款95.5万元。

  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副行长陈敏,对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未按规定设置收单银行结算账户、未严格落实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制度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处分并被罚款5万元。

  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行长助理张虎,对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罚款2万元。

  以下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原文:

(责任编辑:马先震)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

招行呼和浩特分行被罚95.5万:未按规定设置收单银行结算账户

2020-12-08 13:41 来源:新浪财经

  12月8日消息,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支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因存在单位结算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未报备;未按规定设置收单银行结算账户;未严格落实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制度;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延压税款等六项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警告处分并被罚款95.5万元。

  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副行长陈敏,对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未按规定设置收单银行结算账户、未严格落实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制度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处分并被罚款5万元。

  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行长助理张虎,对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罚款2万元。

  以下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原文:

(责任编辑:马先震)

查看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