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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6日讯 近年来,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2016年,中国首次把绿色金融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国家决定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五省(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绿色金融产品规模获得快速增长,各种绿色金融产品、工具不断涌现,绿色金融已成为我国经济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现状如何,助力防治污染攻坚战成绩如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取得了哪些成果?中国工商银行城市金融研究所所长、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周月秋和兴业银行总行绿色金融部处长陈亚芹近日做客中国经济网“金融深一度”栏目,就“绿色金融助力建设美丽中国”话题展开讨论。
左起:中国经济网主持人龙煦霏,中国工商银行城市金融研究所所长、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周月秋,兴业银行总行绿色金融部处长陈亚芹。
在谈到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工作所取得的成果时,周月秋认为,创新试验区建设效果确实是非常明显的。他分析称,试验区首先解决了“标准”的问题,“绿色”到底是什么,“绿色的发展”到底是什么,试点区在这方面做了比较多的探索,比如浙江、湖州针对绿色标准建立了一个辖区内的统一规则。“标准有什么好处呢?好处就是企业在生产中间什么是符合的,什么是不符合的,很清晰,金融在支持方面,什么应该支持,什么不应该支持,什么应该退出,是很清晰的。同时,依据什么去监管企业和企业行为是很清晰的。所以我认为标准的探索对于全面的推广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前期这个标准的建立,当然有地方特色,但是更重要的是往更高层次在演进,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大的收获。”
其次,各地在试点过程中间,在组织体系上面做了一些探索,比如用到绿色信贷支行或者绿色金融支行、分行的方式,绿色金融街、绿色金融港的方式,以及事业部的方式等等,总体来讲都是希望通过组织体系的创新,能够使得更多的金融企业在一个区域里面比较多地去集中它的资源,去发展绿色金融。
第三是产品的创新。试点区里面采取了很多方式,比如说林权的质押,比如说排污权的质押等等,使得生态发展过程中间一些理念变成了实际投资标的,这样的标的对其他非试点区未来的推广都是有借鉴意义的。
第四,金融企业在提供绿色支持的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有可能存在收益上面的影响,对此试点区都采取了很多的对应措施,如用补贴的方式,或者直接给予奖励,也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最后,试点工作促进了经验交流。试点区通过举办论坛、座谈会、项目讨论会等方式,让大家可以分享经验,避免出现已经存在的问题。
陈亚芹同样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工作表示肯定,她谈到三方面的体会:
第一、试点地区各方面工作进展能够体现当地特色,是因地制宜的。
第二、试点地区的示范性已经逐步得到体现,除了有5个试点地区,现在全国范围内,在省级层面发布各种类型绿色金融整体制度、方案或者是规划的省份大概达到将近20个。
第三、通过试点地区的探索,不管是在政府层面还是在金融机构,还是在企业层面,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都得到了很大的提升。“现在我们到各个地方政府,只要讲到绿色金融,大家都基本上能够有一些话题可以聊,对它的一些内容,一些想法,相关的一些产品、一些标准都能展开一些讨论,而之前很多时候是需要去进行一些普及的。”
(责任编辑:关婧)